福建高考招生录取实施办法出台
2021-10-14 13:39:50 10
省招委会、省教育厅日前联合印发《20xx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今年高考网上填报志愿从6月27日开始。
今年文史、理工类设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四个批次;艺术类设本科提前批、本科A批、本科B批和高职(专科)批四个批次;体育类设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两个批次。
投档模式方面,文史类、理工类本科提前批常规志愿的第一志愿实行梯度志愿投档、参考志愿实行院校志愿平行投档,征求志愿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全部实行院校志愿平行投档;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全部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实行院校志愿“一档多投”;本科A批、B批均实行专业志愿“一档多投”;高职(专科)批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体育类本科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实行院校志愿平行投档;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
常规志愿录取结束后,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及追加的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组织考生填报第一次征求志愿(其中,文史、理工类提前批仅一次征求志愿,艺术类提前批无征求志愿),并实施第一次征求志愿录取;如仍有招生计划未完成,则进行第二次征求志愿。征求志愿时,所有未确认已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相关院校志愿。
据了解,高校招生志愿(包括征求志愿)全部实行网上填报,考生网上填报的志愿是投档和录取的唯一依据。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网上填报志愿系统自动关闭。未按时填报志愿,后果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