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政务公开调研汇报
2021-09-30 14:43:09 30
人力资源是企业的第一资源及最重要的生产要素的观念已被很多企业所认同。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人事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工作经验,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工作机制,近期,我们深入部分市、县人事部门,就人事政务公开有关工作进行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1、 领导重视,责任落实。
近年来,我市各级人事部门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以构建“阳光人事”、“和谐 人事”、“法治人事”为目标,以群众和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为重点,不断加大了人事政务公开力度。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从调查的情况 来看,市县人事部门都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把政务公开作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的一项重大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政务公开与人事工作 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形成了“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办公室具体承办、各科室中心支持配合、纪检监察监督检查”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二是严格落实责任制。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和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制,有的还将政务公开情况纳入考核范围,年终进行考评。乐安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政务公开工作 与年终各奖项挂钩,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2、完善制度,建立机制。
加强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是确保公开工作规范化的重要前提。市县人事部 门都十分重视制度机制建设,认真按照各级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建章立制,加强管理。为了使工作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各级人事部门普遍制定了工作 实施方案,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内部的管理制度和规定,清理规范了内部操作程序,建立健全了内外监督机制。市人事局先后制定了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政务公开评 议制度、政务公开监督制度、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亮牌上岗制、首问责任制、行政执法责任制、重点业务工作ab角制、限时办结制等项制度,形成了健全的制 度体系,从机制上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3、突出重点,全面公开。
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过程中,市县人事部门基本上能做到从公开决策程序、公开 权力运行入手,要求在不违反保密规定的前提下,通过各种形式公开人事部门的职能、人事政策、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理结果。尤其注重结合人事工 作特色,重点公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三支一扶”、军转干部安置,职称评聘, 人事考试,各级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与市拨尖人才选拔等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人事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着力营造公 开、公平、公正的和谐人事环境。
4、形式多样,渠道通畅。
在推行政务公开的过程中,市县人事部门十分注重公开形式的多样化。一是在办公地点设立政 务公开栏,公开本局职责、机构设置、办事流程、服务承诺、责任追究、投诉途径等。在科室公开科室职责、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二是实行亮牌上岗制,工作人员一 律亮牌上岗,公开工作人员姓名、职务,让群众了解办事人员的身份职责,接受群众的监督。三是在办公场所设立了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全部对外公开业务。四是及 时将社会关注的热点事项,通过报纸电台、政府与部门网站等媒体公布。另外,通过举办了“政风行风热线”的形式,公开人事部门的职能、工作内容、办事程序、 服务承诺和监督措施等,面对面与服务对象交流,提供咨询,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工作进展不平衡。由于领导重视和思想认识的差异,市县人事部门工作上存在不平衡。一些县投入大,网络全、效果好;少数县重视不 够,工作上没有真正摆上位置,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公开内容不够完善。有些部门和单位没有将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 重点。三是公开方式不够规范。主要表现为政务公开的时间、方法、程序等方面存在随意性。有的公开时限不明确,一些事项对外公布的时间未达到规定时间;有的 被动应付,公开范围未达要求。四是公开机制不够健全。对政务公开工作只是形式上参与,没有真正形成协调配合的机制;政务公开监督约束机制不够健全;责任追 究力度不大,难于落到实处。
三、对策与建议
一是进一步深化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形成单位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负责具 体工作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为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提供组织保证。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大力做好《条例》的各项实施工作,为政务公开工 作的深入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是进一步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制度建设是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保障。当前,重点应建立健全七项制度。建立完善政务公开 责任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责任体系;建立政务公开事前审议制度,严格审议公开内容,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准确;建立完善政务公开报备制 度,建立政务公开工作档案,将审议通过的公开内容统一归档,保存备查;建立完善政务公开评议制度,定期召开评议会议,对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全面性和有效性 进行评议,听取意见与建议;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反馈制度,广泛征求服务对象对政务公开的意见与建议,纠正工作中的偏差;建立完善政务公开监督制度,充分利用 社会各种力量、各种监督手段,实行全方位监督;建立完善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究责任。通过建章立制,健全机制,进一步 促进政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轨道。
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载体建设是政务公开的基础性工作。除发挥好传统媒体的渠道作用外,特别要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发挥好网络媒体的作用,着力打造政务公开平台,并进一步拓展平台的服务功能,强化沟通反馈功能,实现公开与反馈的双向互动。
四 是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政务公开能否落到实处,关键在于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各级人事部门除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外,还应通 过设立监督电话、监督窗口、监督信箱和聘请特邀人事工作监督员等方式,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还可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民主评议活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要 求,及时调查处理群众举报的问题。此外,还应实行严格的考核和奖惩制度,把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及内设科室年度工作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 和奖惩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