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授权委托书
2021-10-17 10:01:56 12
实用的诉讼授权委托书4篇
委托书具有不可撤销性,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托事项。在我们遇到,需要用到委托书的事务越来越多,你知道委托书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诉讼授权委托书4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诉讼授权委托书 篇1
委托方:
地址:
电话:
受委托人:
工作单位:
职务:
地址:
电话:
委托事项:
委托方因与 离婚纠纷一案,现根据法律规定,委托 为委托方的代理人。代理期限为双方签订授权委托书之日起至执行 结束。
委托权限:
全权代理(包括提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提出或接受调解,代表委托人在调解协议、和解协议上签字,代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代领款项等。)
书写个人授权委托书注意事项
1、委托人和受托人信息
一般包括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性别、工作职务、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尽量完备和详细,这样方便第三人核对相关信息,以及相关事项的通知。在实务中,这些基本信息不一定要全部表述,但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不可或缺。授权委托书是由委托人签署,出具给第三人表明受托人有代理权,所以在授权委托书中不仅要有受托人的`基本信息,也得有委托人的基本信息。
2、委托事项
委托事项简单说就是委托人到底委托受托人与第三人干什么。委托事项一定要表达清楚,希望受托人干什么就在授权委托书中一项一项列清楚,这样才能预期受托人行为的范围,以便达到控制自己的风险。如果委托事项不明确,基于保护第三人对于法律文书的信赖,授权委托书会被认定为授权不明,从而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对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因授权不明,受托人就可能超越委托人的本意做事,但委托人却要为此承担责任;受托人本是为他人做事,行为后果应当由委托人承担,但却因授权不明而承担了补充连带责任,所以说委托事项不明的,对第三人没什么风险,但对委托人和受托人风险较大。
3、委托权限
让受托人干什么事已经在委托事项中表达清楚了,下面就得说明受托人可以在多大权限内干这件事,这就是委托权限。受托人的代理权限可以分为“宽授权”和“窄授权”。宽授权顾名思义代理权限比较广,受托人能干的事比较多。宽授权便于受托人做事,对第三人比较有利,代理人自己就能拍板做事,不需要事事向委托人汇报,这样能提高做事效率。宽授权对委托人的风险就是较难防范受托人不当行为带来的风险。窄授权就是授权范围比较窄,受托人可能只是个传声筒,事事需要向委托人汇报,等委托人拍板。不管是宽授权还是窄授权都要把委托权限表达清楚,受托人有什么权限就一项一项列清楚,避免在列举委托权限后面加上“等”这样的字样,这会带来授权不明的法律风险。
诉讼授权委托书 篇2
委托人: 性别: 年龄:
住址: 电话:
受委托人:姓名: 职务:
工作单位: 电话:
受委托人: 姓名: 职务:
工作单位: 电话:
我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作为我的________________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代理权限为: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代理权限为:
委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诉讼授权委托书 篇3
委托人 : XXX 公司
地 址 :
法定代表人 :
受托人 :姓名 XXX 律师事务所 律师
地 址 : (邮编: XXX )
电话 :
传真 :
E-mail :
现委托受托人 在我单位与 XX 案件(案号: XXX ,以下简称“本案”)中,作为我 单位在本案 一审程序及二审程序(如有)中的诉讼代理人。自法院收到本《授权委托书》之日起,我单位撤销原对于 XXX 律师的授权, XXX 在撤销授权之前的代理行为有效 (针对变更代理人的情形)。
具体代理权限如下:
1、受托人在本案一审程序中的代理权限为:
特别授权:代为提交答辩状;代为提起反诉;代为提起管辖权异议;代为申请财产保全;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收集、提供证据;代为出席庭审、陈述事实和辩论;代为质证;代为参加调解和进行和解;代为受领相关法律文书;代为签署以上所述及的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答辩状、反诉状、财产保全申请书、和解协议等)。
2、受托人在本案二审程序(如有)中的代理权限为:
特别授权:代为提起驳回管辖权异议裁定的上诉;代为提起上诉或进行答辩;代为承认、放弃、变更上诉请求;代为收集、提供证据;代为出席庭审、陈述事实和辩论;代为质证;代为参加调解和进行和解;代为受领相关法律文书;代为签署以上所述及的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上诉状、答辩状、和解协议等)。
此外,受托人有权采取对委托人有利的一切法律行为,委托人对此均予认可。本授权委托书的效力至本案一审程序及二审程序(如有)终结时终止。
委托人: XXX 公司
XXX 年 XXX 月 XXX 日
诉讼授权委托书 篇4
委托人张×光因债务纠纷一案,委托近亲属(胞兄)张×海担任本案第一审的诉讼代理。
双方商定的代理权限为:
1.委托人在本案诉讼中的一切法定权利均由代理人行使,代理人要认真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按时出席法庭参加诉讼活动。
2.在本案被告人愿意偿还债务的情况下,如债款的偿还时间在三个月以内时,代理人有权决定和解。
3.如被告在两周以内偿还债款,代理人有权决定撤回诉讼。
4.如被告不能全部用现金清偿,代理人有权决定用某些实物折抵。
5.如被告清偿确有困难时,代理人可以决定放弃一部分诉讼请求。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一审终结止。
呈送
××县人民法院
委托人:张×光(签章)
受托人:张×海(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