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狼辙》有感 初中生读后感作文500字
2020-09-25 10:07:18 35
这个假期,我读了一些书,但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皱纹》,作者是格里奇·奇赫赫赫。这本书给人与动物之间的感情印象深刻。
这本书主要写的是作者在内蒙古见过的东西。该书共分五章:口哨,美丽世界的孤儿,秦三重,狐狸狗和驯鹿国。橄榄球比赛是生物界最基本的比赛:一头老狼也挠了他的后腿。在冬天没有食物的时候,他独自袭击了那匹猛烈的蒙古马,并以自己的智慧屡屡成功地获得了食物。美丽世界的孤儿写道,母鹿被杀死了,新出生的驯鹿成了孤儿。当其他小驯鹿吮吸母亲的牛奶时,他只能远距离观看。在鄂温克营地,这头鹿没有被杀死。弃;秦牧谈到送往鄂温克营地的一只蒙古牧羊犬,他勇敢地驱逐了入侵营地的熊,并多次保护了他的主人。在镇上临时耕种的日子里,他得到了真正的名字-大溪。在一个下雪的夜晚,他摔断了铁链,从那以后再也没有听到任何消息。狐狸狗写的动物总是很像狐狸和狗,它们的性格很奇怪,有时很乖巧,有时很可怕。驯鹿之乡写了驯鹿和狼的故事……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虽然是动物,但也有感觉。特别是它们与人类的和谐感动了我,这使我认为现在许多野生动物都濒临灭绝,但是为了使自己变得富有,他们残酷地捕猎它们以换取血腥的金钱。这种人是自私而残酷的,为了挣脱暂时的幸福而牺牲了动物的生命。我希望所有人都能照顾动物并保护它们,并且他们也充满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