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盘制作合同样本
2020-09-23 16:21:08 247
委托方(甲方):XXXX
委托人(乙方):北京三千池科技开发中心
甲乙双方均严格遵守由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规定,国家版权局有关音像制品的规定。经过友好协商,就光盘生产的调试达成了以下协议,以将它们保持在一起:
1.程序源:XXX
程序源类型复制类型程序名称提供日期备注
II。规格,数量,单价,总金额
费用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格:XXX
原带转录费:XXX
主盘费:XX
印刷费:XXX
胶片制作费:XXX
盒子:XXX
彩色印章设计费:XXX
彩色印章:XXX
包装(塑料印章)费用:XX
其他费用:XXX
总金额(元):XXX
资本:XXX
III。质量标准:
质量复制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行业标准和双方同意的标准。
4.交货时间:XX,XX,20XX
5,交货地点:X
6,交货方式:□受托人向北京交货指定地点XX市□委托方将提及
7.结算方式和时限:
1,合同签订后委托方预付款的30%为XXX元;
2,余额在交付时已完全清算。
8.双方的责任:
(1)?客户的责任:
1.客户必须提供以下文件:
A.新闻稿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该副本无效);
B,版权协议和版权授权书;
C,国外产品版权证明文件;
D,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
2.合同签订后,客户应向受托人支付程序源类型的质量以及可用于复制的必要相关材料,例如:程序源,胶片和打样,包装材料等等。
3.客户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法付款。
(二)?受托人的职责:
1.受托人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将委托的光盘交付给委托人(数量误差是十分之二的合理误差)。
2.如果由于受托人的责任而导致货物交付不足或交付错误,则受托人负责更换。如果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将根据实际损失负责赔偿。
3.受托人不得擅自添加或出售光盘,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受托单位提供的母带和模板转让,出售或复制。
IX。复制产品的版权:
由委托方复制到委托方的产品的版权是委托方的责任,并且属于委托方。对于第三方转让,如果委托人未取得著作权使用许可,则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委托人承担。委托人未经授权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的,应当按照有关盗版规定处理。
X.违反合同的责任:
1,如果客户无法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交付程序源类型和必要的相关材料,或者程序源类型如果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则双方会分别协商。如果协商失败,则受托人可以终止合同。
2.委托人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每天延误,承包商应支付合同总价的5‰的罚款。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交付合同。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的罚款。
3.如果受托人未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则应向客户支付未付部分付款的5‰的罚款。
XI。争端解决方法:
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则双方将通过谈判解决争端。如果协商失败,合同将被送交两方居住的人民法院。
十二,合同生效:
该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的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盖章):受托人(印章):
委托人代理(签名):受托人代理人(签名):
电话:电话:
签名日期:20XX XX XX XX XX XX XX XX XX XX XX XX XX XX 20XX XX XX XX XX XX 20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