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热点写作素材:医患关系
2021-09-23 18:16:36 19
急救医生没经验是生命不能承受之轻
湖南省常宁市塔山瑶族乡六岁男童鹏鹏不慎从家中八米的天台坠下,头部直接掉到水泥地上,120救护车赶到后,认定鹏鹏已经死亡,不再采取抢救措施,可鹏鹏的家人不肯放弃,一度和救护车上的医护人员发生争执,最终,家人自行将鹏鹏送到医院救治,结果孩子活了过来。事发后,常宁当地高度重视,迅速展开调查,目前涉事医生及相关人员均被停职调查。
俗话说,救人如救火,男童鹏鹏不慎坠楼,无疑需要及时的专业急救。急救中心无疑应该对此作出妥善安排,遴选有丰富临床经验、有责任心的医护人员参与鹏鹏的急救工作。然而,面对十万火急的急救场面,当班急救医生竟然以瞳孔放大为由认定鹏鹏死亡,拒绝施救。当事医生如此冷血应对急救工作,缺乏对患者的起码敬畏之心,缺乏起码的医德素养。鹏鹏的家人抗议无效的情况下,自行将鹏鹏送到医院救治,结果孩子活了过来。而负责急救的医院方面给出的解释是,当事医生业务水平欠缺,临床经验不足,导致对孩子的伤情错误判断,没有采取必要的施救措施……
急救中心遴选如此缺乏临床经验的年轻医生主导现场急救,罔顾鹏鹏尚有生命体征的事实拒绝施救,岂不是草菅人命?如果不是患者家属一再坚持,自行组织施救,结果又将怎样呢?所谓救死扶伤难道是挂在墙上好看的吗?既然医生没有相关资质和临床经验,为何安排他主导急救而且是危重患者的急救工作?对此,不仅当事医生负有直接责任,急救中心和医院方面也难辞其咎。这显然不是轻飘飘一句“没经验”所能承载的。患者命悬一线,仅仅只是给予当事医生不痛不痒的经济处罚就够了?而且,该事件的始作俑者急救中心该承担什么,卫生部门对急救中心监管缺位如何问责,都是无法回避的问题。
《执业医师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救死扶伤不是光说不做的面子工程,而是每个医务工作者的最高职业信念。如果救死扶伤的急救承诺被当作儿戏,医生连患者是死是活都判断错误,这是一种底线的失守。以后谁还相信120?谁还相信医院?120在民众心目中的公信形象与社会责任感又体现在哪里?在我看来,急救医生错误判断患儿死亡不仅有医院医护资源不足,配置失衡,当事医生没经验,对医护人员监管不力的原因,而且折射出医生医德冷漠、工作失职的大问题。
时光不会倒流,患者因为当事急救医生的无知和固执,贻误病情,错过最佳抢救时机,我们只能为男童鹏鹏默默祈福。但是没经验的急救医生草菅人命事件的教训十分深刻。痛定思痛,不仅医院与急救中心要承担责任,当地卫生部门也要深刻反思,引以为戒,拿出可行的整改措施,追究相关人员失职渎职责任,并给急救行业立规矩,完善急救机制,细化急救措施。如果急救程序被理顺,卫生部门对急救效率作出严格规定,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依法惩处尸位素餐的急救中心、医院和医务人员,你看以后谁敢拿患者的生命开玩笑?如果急救机制不顺,监管问责机制缺位,不仅民众抱怨,急救行业的形象将一落千丈,医患互信也将失去民心基础。
适用话题:急救机制、医患关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