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自查报告
2021-12-26 04:43:06 14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为贯彻落实这一重要指示精神,贵州省普安县以开展“两排查一整治”行动为载体,严防“四风”反弹回潮,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开展矛盾大排查行动。
创新工作方法,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等部门配合,对近年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和民事案件、治安问题、矛盾调解、安置帮教、民意诉求等方面的案例深入研判分析,追溯问题根源,逐一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重点人群进行排查和登记建档;健全接访制度和预警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对各种可能引发信访问题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做到早知道、早安排、早调处,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做到控制总量、减少增量、消化存量,防止问题堆积、矛盾激化。
开展作风大排查行动。
采取明察暗访、公开曝光等方式,由县纪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检察院等部门配合,将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找出来、整改好。要求各单位和干部对标中央“八项规定”和《贵州省党员干部作风“十不准”规定》,聚焦生、冷、硬、推、拖、慵、懒、散、慢、浮等“四风”问题,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原因,形成自查报告,制定整改措施;对自查问题避重就轻、敷衍应付、问题较少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下步监督检查、民意调查和暗访督查的重点对象,通过问卷调查、民主评议、领导点评、暗查暗访等方式进行复核,复核结果与自查情况不符的,对领导班子和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并在县电视台分期、分批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开展问题大整治行动。
坚持问题导向,对“两排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实行县处级领导包案化解。要求各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重点、措施、方法、步骤,确保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不留“真空”;对组织落实不力,不参与、不配合甚至抵触、抵制“两排查一整治”行动的,视情节采取公开通报、约谈提醒、召回管理等方式进行严肃处理,特别是对顶风违纪问题,从严从重从快问责,决不姑息迁就;强化制度建设,推进制度“废、改、立”,对已有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集中清理,充实不完善的,废除不适应的,补充建立缺项的,切实推进矛盾纠纷调处和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