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2011年世界艾滋病日活动的通知
2020-10-20 17:43:18 79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国务院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部委:
2011年12月1日是第24个“世界艾滋病日”。我国宣传的主题是“对'零艾滋病行为'(英语主题Gettingtozero),副标题是“全面预防,积极治疗,消除歧视”。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8号)的精神,实施“四免一关怀”政策和“五扩”政策。 ,“六项加强”综合防治措施,进一步促进我国艾滋病防治工作深入开展,各地,各部门应围绕今年的宣传主题在12月1日前后开展一系列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重视党政领导的模范作用
各地,各部门党政领导要发挥模范作用,主动参加艾滋病日活动,深入基层,探访艾滋病感染者和患者,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他们必须走在艾滋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第一线,并听从预防和治疗。工作报告,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慰问防控人员,促进防控措施的全面实施。各地要按照今年的宣传主题,加强对本地区和各系统领导干部的艾滋病防治政策培训,将艾滋病防治政策纳入党校,行政学校的培训内容,进一步提高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艾滋病防治工作意识。
2,认真落实新闻媒体宣传任务
广播电影电视电视新闻出版部门要履行职责,加大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把今年的“艾滋病日”宣传工作作为新闻宣传媒体的重要任务,充分利用报纸,杂志。 ,广播,电视和互联网。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如新闻报道,科普知识,个人访谈和专题讨论,以进一步深化艾滋病的预防和治疗工作。
3.积极开展艾滋病检测治疗宣传活动
各地要大力推行“四免一关怀”政策,广泛宣传积极治疗的重要性,组织开展积极治疗宣传活动。有必要动员易感染艾滋病毒/艾滋病风险行为的人进行检测,并促使医疗卫生机构主动进行检测和咨询,及时发现感染者和患者,并提供标准化的抗逆转录病毒药物为感染者和发现的患者提供治疗服务。要大力宣传治疗效果,促进更多的合格感染者接受治疗;动员家庭和社区的参与,以帮助感染者和患者改善治疗依从性。
4.协调并安排艾滋病日活动
国务院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各部委的成员单位,应当根据部门的实际情况,以“艾滋病日”为主题,组织开展宣传活动。教育文化部门尤其要充分利用学校,文艺演出,文化娱乐场所等岗位,动员大中学生和文化表演人员开展预防和宣传活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工商业联合会等人民组织和社会组织应当针对目标人群开展各种宣传活动。省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应当制定艾滋病日活动计划,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优势,加强沟通协调,统筹安排艾滋病日宣传工作。
为了支持各地宣传工作,我局委托中国健康教育中心编制并制作主题海报和其他宣传材料。最近,电子模板和部分材料分发给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各级卫生部门要积极配合,为各部门艾滋病日活动提供宣传内容,咨询服务和技术指导。
艾滋病日活动结束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艾滋病工作委员会负责收集当地宣传活动,形成书面总结,并向我处报告。 2011年12月31日。
联系人:国家人工智能办公室政策协调部周瑜和陈庆峰
电话:010-83164579
传真:010-83164579
201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