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论文的本质
2021-09-30 11:57:49 23
议论文是作者对某个问题或某件事进行分析、评论,表明自己的观点、立场、态度、看法和主张的一种文体。“论”实际上就是“摆事实,讲道理”的“证明过程”。议论文的说理能否令读者信服,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写作者所选择的推理方式。下面,笔者将议论文中常用的推理方式加以介绍,希望对广大学子有所帮助。 1.归纳推理 所谓归纳推理,是指由个别到一般的推理。它通过分析许多个别的事例或分论点,然后归纳出它们所共有的特性,从而得出一个一般性的结论。根据枚举的前提不同,有三种不同的归纳法:“完全归纳法”、“枚举(不完全)归纳法”和“排除归纳法”。“完全归纳法”要求列举全部可能情况,被列举的对象都具有某个相同特性,就能归纳得出该类事物共同具有的本质特性。有这么一个儿童笑话:
妈妈:“火柴买回来了吗?”
儿子:“买回来了。”
妈妈:“火柴好吗?”
儿子:“很好,我每一根都试过,全部划得着。” 这个孩子使用的是完全归纳法,将所有火柴都试过,得出了火柴好这一结论的。
“枚举归纳法”是从列举的某些事物的共性推断出一类事物均具有那些共性。议论文中经常要用不完全归纳法。也就是从(大量的)个别现象中,找出某类事物所共有的共同性质。与枚举法相关的有“概率归纳法”。有时由某些前提出发归纳出的结果并不唯一,而不同结果出现的可能性大小不一样,有的出现的可能性大一些,有的出现的可能性小一些,在议论文中必须认真对待,尽量用可能性大的结果;如果,我们需要的是可能性小的结果,必要时增加前提条件使需要的结果成为概率大的结果,当然,增加的条件必须与原有前提相容。“排除归纳法”是将上述两种归纳法反其道而用之:即从枚举的事物不具有的特性出发,归纳出一类事物不具有这类特性。相应地有“完全排除归纳法”和“不完全排除归纳法”。
归纳推理可以先举事例再归纳结论,也可以先提出结论再举例加以证明。前者即人们通常所说的归纳法,后者人们称之为例证法。例证法就是一种用个别、典型的具体事例证明论点的论证方法。归纳推理的前提支持结论,但不确保结论的绝对正确。比如在我们买葡萄的时候就用了归纳推理,我们往往先尝一尝,如果都很甜,就归纳出所有的葡萄都很甜的,就放心的买上一大串,但谁又能保证所买的葡萄中没有一个不是酸的呢?再比如,国家公务员考试,有这么一道试题:
有一段时间,满街的女青年都穿着一种高跟的“松糕”皮鞋,但这种鞋不美,是男青年的共识,不久这种皮鞋就少见了。如今,在男青年的衣柜里,双排扣的西装可能已落满了灰尘,这种西装气派、庄重,但有拒女青年千里之外的感觉。可见( ):
A.女人都爱赶潮流。
B.市场上已经没有高跟“松糕”皮鞋和双排扣西装销售了。
C.穿高跟皮鞋没有女人味,穿双排扣西男人味又太浓。
D.男人和女人流行哪种服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异性是否认同。
该题参考答案为D,就是采用了归纳推理。 一2.演绎推理
所谓演绎推理,是指由一般到个别的推理。它由一般原理出发,推导出关于个别情况的结论,其前提和结论之间的联系是必须的。演绎法有三段论、假言推理、选言推理等多种形式,但最重要的是三段论。第一个对“三段论”进行研究的是亚里士多德,他明确地将三段论表述为:“三段论就是议论,其中若干事物被陈述,被陈述的事物以外的事物必然因而产生。”三段论由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三部分组成。如大前提“凡金属都可以导电”,小前提“铁是金属”,结论“所以铁能导电”。如:依据“所有的昆虫都有六条腿”和“蝈蝈是昆虫”的大小前提,就可推出“蝈蝈有六条腿”的结论。再比如,依据“所有的蜘蛛都是八条腿的动物”和“八条腿的动物不是昆虫”的大小前提,就可推出“蜘蛛不是昆虫”的结论。
在演绎推理中,普遍性结论是依据,而个别性结论是论点。演绎推理反映了论据与论点之间由一般到个别的逻辑关系。比如毛泽东在《为人民服务》一文中有一段著名的论述:
“人总是要死的,但死的意义有不同。中国古时候有个文学家叫做司马迁的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为人民利益而死,就比泰山还重;替法西斯卖力,替剥削人民和压迫人民的人去死,就比鸿毛还轻。张恩德同志是为人民利益而死的,他的死是比泰山还要重的。”
这段话中就包含着一个完整的演绎论证。“为人民利益而死,就比泰山还重”,是普遍性原理,是论据,是“大前提”;“张思德同志是为人民利益而死的”,是已知的判断,是“小前提”:而“他的死是比泰山还重的”则是结论,也是论点。演绎推理的主要形式是三段论,即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大前提是一般事理:小前提是论证的个别事物;结论就是论点。用演绎法进行论证,必须符合演绎推理的形式。但在写作时,根据文章表达生动简洁的要求,对三段论推理过程的表述可以灵活处理,有时省略大前提,有时省略小前提。比如“马克思主义是一种科学真理,它是不怕批评的”,就省略了大前提。又如,“鲁迅曾说:‘愿中国青年都摆脱冷气,一直往前走。’我们不正该焕发朝气,勇往直前吗?”就省略了小前提。运用演绎推理,作者所根据的一般原理即大前提必须正确,而且要和结论有必然的联系,不能有丝毫的牵强或脱节,否则会使人对结论的正确性产生怀疑。在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福尔摩斯就常将演绎推理使用得淋漓尽致,由于他做到了丝丝入扣,所以,很是让人信服。
归纳推理和演绎推理一般多用于立论文中。归纳推理是从特殊到一般,优点是能体现众多事物的根本规律,且能体现事物的共性。缺点是容易犯不完全归纳的毛病。演绎推理是从一般到特殊,优点是由定义根本规律等出发一步步递推,逻辑严密结论可靠,且能体现事物的特性。缺点是缩小了范围,使根本规律的作用得不到充分的展现。归纳推理和演绎推理在应用上并不矛盾,有些问题可采用前者,有些则采用后者。而更多情况,将两者结合着应用,则能收到更好的效果。 3.归谬推理 在驳论的议论文中,有一种出奇制胜的高招,叫“归谬法”。它不是直接批驳对方的错误观点,而是抓住对方的谬误,顺水推舟,加以引申、延长、扩展,使其荒唐可笑之处愈发明显。这样对方的观点便不攻自破了。有这么一个故事:
俄国19世纪著名文学评论家赫尔岑有一次应邀出席了一位朋友的酒宴。
他十分讨厌酒宴上演奏的轻佻的音乐,但却不好意思离去,就只好用手捂住耳朵。主人一见他这个样子,连忙问道:“今晚宴会上演奏的全是流行的歌曲,很高尚的,难道你不愿意听吗?”
赫尔岑反问道:“流行的乐曲就一定高尚吗?”
主人听了疑惑地说:“不高尚的东西怎么能够流行呢?”
赫尔岑听后,微微一笑,说道:“照你这么说,那流行性感冒也是高尚的了?”
主人哑口无言了,赫尔岑说罢,便起身告辞了。
“不高尚的东西怎么能够流行呢?”这句话等于说“凡是流行的都是高尚的东西”。赫尔岑却假定其真,导出“流行性感冒也是高尚的”这一十分荒谬的结果。由此,结果的荒谬就可将隐藏在“主人”话中不明显的荒谬揭示出来。
当然,议论文中的推理方式不一而足,限于篇幅,在此无法一一详述,不过,无论采用哪种推理方式,都不可违反辩证法,辩证法是一切议论文都要坚持的核心理念,只有坚持用发展、变化、全面的眼光去看待问题.才能使文章的观点更符合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