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保证金合同范本
2021-10-19 11:12:41 12
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是指一切民事合同。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其中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那么保证金合同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最新合同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一:保证金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借用甲方资质进行建设工程投标退还保证金时达成协议如下:
1、为了保证甲方在投标期间的顺利投标,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甲方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本项目保证金数额的要求,提前将保证金汇给已方。
2、乙方在收到保证金后,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金额、形式,在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前。用自己的基本账户汇入招标文件所指定的账户内,汇款后将汇款单扫描件发给甲方财务,进行入账。然后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完成下一步工作。(如招标文件规定在指定银行换取发票)。
3、在开标之后,乙方应在招标中心退还保证金到账后,立即通知甲方并予以退还该项保证金。
(1)若甲方未能中标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未中标人基本账户;
(2)若甲方中标后,(学生打架调解协议书)与招标标人签订合同,并经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还至中标人基本账户。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篇二:保证金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为保证甲方招投标活动的顺利进行,甲乙双方就交纳投标保证金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如下条款,以供双方遵守:
一、乙方自愿报名参加甲方组织的位于重庆市酉阳县街甲方拟招标酒店的招投标活动,乙方向甲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现金万元(大写:万元)。
二、乙方如在竞标中中标,甲方应向其签发中标确认书,甲方在七日内全额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资金利息。
三、乙方如在竞标中未中标,甲方在七日内全额退还乙方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并支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法如下:
1、如甲方在七日内全额退还保证金,应以乙方缴纳的保证金总额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给乙方。
2、如甲方未在七日内全额退还乙方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甲方应以乙方缴纳的保证金总额为基数,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支付利息给乙方,利随本清。
四、乙方如在竞标中中标后,甲方无正当理由取消乙方的中标资格,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本金,并且甲方还得向乙方支付乙方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总额的50%,作为违约赔偿金。
五、如果甲方组织的招投标活动,在乙方交纳保证金后六个月仍未结束,甲方应在六个月期满的次日,将乙方缴纳的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给乙方。
如果甲方六个月期满后,没有全额退还乙方保证金,甲方应以乙方缴纳的保证金总额为基数,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支付利息给乙方,利随本清。
六、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单位公章:
甲方参加人员:
乙方:
联系电话:
【篇三:保证金合同范本】
甲方(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中心
乙方(供应商):
为方便乙方参与甲方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简化投标保证金交纳,退还手续,提高采购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预存保证金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预存保证金金额,收取,退还
1、乙方自愿向甲方交纳预存保证金壹万元,作为参加甲方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诚意保证。
2、乙方通过转帐方式向甲方交纳预存保证金。甲方收到乙方预存保证金后,向乙方出具收据并发放一张"预存保证金卡"。
3、办理退还预存保证金手续时,乙方应书面向甲方提出并退回"预存保证金卡"。甲方在确认乙方手续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以转帐方式退还预存保证金。预存保证金所孳生的利息全部上缴广州市财政。
第二条预存保证金的使用和管理
1、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预存保证金卡"作为乙方参与甲方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时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无须另行交纳投标保证金;双方同意预存款不因乙方参加的具体采购项目所要求的保证金数额的多少而增减。
2、个别特殊或采购金额较大的项目,甲方有权在采购文件中规定"不接受预存保证金卡",乙方应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另行交纳保证金。项目结束后,甲方依法退回该项目保证金。
3、乙方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约定的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依法扣减预存保证金,并上缴广州市财政。乙方应当在参加下一个政府采购项目之前及时补足,否则,乙方的"预存保证金卡"失效。
4、"预存保证金卡"仅供乙方参与甲方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使用,乙方不得转借,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用途。
5、甲方必须将预存保证金存放在财政部门批准开设的"保证金专用账户",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双方同意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四条协议生效和期限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预存保证金之日起生效。20xx年2月18日前已发采购公告的项目,由于未在采购文件中注明相关内容,不适用本协议。
2、在本协议履行期间,甲乙双方都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乙方可随时书面提出,要求甲方退还预存保证金,终止协议。甲方提出终止协议,必须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退款当日本协议即自行解除。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要求终止协议并退还预存保证金,本协议长期有效。
3、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或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变更,双方可协商修改,补充相关条款。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