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坛作文网

《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有哪些修改点

2021-11-15 14:36:05 10

  《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有哪些修改点?那么,下面就随第一范文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办法》包括总则、医疗器械缺陷的调查与评估、主动召回、责令召回、法律责任、附则共六章三十七条内容。《办法》的修订,保留了《办法(试行)》的框架和主要内容,依据《条例》,重点对召回的范围和个别操作程序作了补充和调整,强化了生产企业的主体责任和法律责任,加大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主要修改内容包括:

  (一)落实了医疗器械召回的责任主体。明确境内医疗器械产品注册人或者备案人、进口医疗器械的境外制造厂商在中国境内指定的代理人是实施医疗器械召回的主体。

  (二)明确了适用范围。《办法(试行)》规定,“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医疗器械的召回及其监督管理”,《办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上市医疗器械的召回及其监督管理”,明确了凡在我国注册的医疗器械产品,在境内或者境外发生召回的,都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实施或报告。

  (三)调整缺陷产品的范围。《办法(试行)》规定“本办法所称医疗器械召回,是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按照规定的程序对其已上市销售的存在缺陷的某一类别、型号或者批次的产品,采取警示、检查、修理、重新标签、修改并完善说明书、软件升级、替换、收回、销毁等方式消除缺陷的行为”,“本办法所称缺陷,是指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存在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合理的风险”,即召回范围是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存在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合理风险的医疗器械。《办法》根据新修订的《条例》,将缺陷产品的范围扩展为“(一)正常使用情况下存在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合理的风险的产品;(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产品;(三)不符合医疗器械生产、流通质量管理有关规定导致可能存在不合理风险的产品;(四)其他需要召回的产品”。

  (四)增加了缺陷评估内容。对应扩大缺陷产品范围的修改,在对医疗器械缺陷进行评估的主要内容方面,增加了“产品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一项。

  (五)调整了监督召回产品销毁的监管部门。《办法(试行)》中规定“需要销毁的,应当在销毁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销毁”。但在实践中,此方式不利于实际操作。同时,在信息技术日新月异的当前,监督方式的多样化是大势所趋。因此,《办法》修改为“需要销毁的,应当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销毁。”

  (六)调整了召回信息通报的要求。《办法(试行)》规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总结报告之日起10日内对报告进行审查,并对召回效果进行评价。审查和评价结论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并抄送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实践中,审查和评价结论书面形式通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并通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难以操作。因此,《办法》取消书面形式通知生产企业的要求,将向卫生行政部门的信息通报修改为“必要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通报相关信息”。

  相关阅读

  2月8日,国家药监总局公开发布《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20xx年6月1日,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对医疗器械召回提出新要求。在此基础上,药监总局对原《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试行)》)进行了修改,形成《办法》,并于20xx年1月5日经药监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

  《办法》的修订,保留了《办法(试行)》的框架和主要内容,但也重点对召回的范围和个别操作程序作了补充和调整,强化了生产企业的主体责任和法律责任,加大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

  主要修改内容包括:

  1、落实了医疗器械召回的责任主体

  明确境内医疗器械产品注册人或者备案人、进口医疗器械的境外制造厂商在中国境内指定的代理人是实施医疗器械召回的主体。

  2、明确了适用范围

  《办法(试行)》规定,“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医疗器械的召回及其监督管理”。

  《办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上市医疗器械的召回及其监督管理”,明确了凡在我国注册的医疗器械产品,在境内或者境外发生召回的,都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实施或报告。

  3、调整缺陷产品的范围

  《办法(试行)》规定“本办法所称医疗器械召回,是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按照规定的程序对其已上市销售的存在缺陷的某一类别、型号或者批次的产品,采取警示、检查、修理、重新标签、修改并完善说明书、软件升级、替换、收回、销毁等方式消除缺陷的行为”,“本办法所称缺陷,是指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存在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合理的风险”,即召回范围是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存在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合理风险的医疗器械。

  《办法》根据新修订的《条例》,将缺陷产品的范围扩展为“(一)正常使用情况下存在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合理的风险的产品;(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产品;(三)不符合医疗器械生产、流通质量管理有关规定导致可能存在不合理风险的产品;(四)其他需要召回的产品”。

  4、增加了缺陷评估内容

  对应扩大缺陷产品范围的修改,在对医疗器械缺陷进行评估的主要内容方面,增加了“产品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一项。

  5、调整了监督召回产品销毁的监管部门

  《办法(试行)》中规定“需要销毁的,应当在销毁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销毁”。但在实践中,此方式不利于实际操作。同时,在信息技术日新月异的当前,监督方式的多样化是大势所趋。

  因此,《办法》修改为“需要销毁的,应当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销毁。”

  6、调整了召回信息通报的要求

  《办法(试行)》规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总结报告之日起10日内对报告进行审查,并对召回效果进行评价。审查和评价结论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并抄送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实践中,审查和评价结论书面形式通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并通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难以操作。

  因此,《办法》取消书面形式通知生产企业的要求,将向卫生行政部门的信息通报修改为“必要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通报相关信息”。

  医械企业身负召回义务,拒绝履行罚款

  《办法》规定,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是其产品质量安全的负责主体,应建立健全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制度,及时召回缺陷产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则应积极、主动配合生产企业履行召回义务,控制和收回缺陷产品。

  召回分为三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做出召回决定的,一级召回应在1日内,二级召回应在3日内,三级召回应在7日内,通知到有关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或者告知使用者。

  召回是一种法定义务,生产企业拒绝召回医疗器械的,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由县级以上药监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的医疗器械;违法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拒绝配合有关医疗器械缺陷调查、拒绝协助生产企业召回医疗器械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

相关文章

元旦起施行《陕西省食品摊贩管理办法》

  昨日从省食药监局获悉,我省将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陕西省食品摊贩管理办法》。该《办法》鼓励食品摊贩采用传统工艺加工食品,在现场制售过程中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剂

公司管理费用的控制办法

  1.目的  为控制公司管理费用,降低管理成本,根据公司总部《管理费用控制考核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

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多渠道解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制定了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下面是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为规范、引导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其相关活动,制定了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下面是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订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重新修订了,那么新修改了什么内容呢?下面小编将为您详细的介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订内容,欢迎大家阅读与收藏

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制定《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目的是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下面是详细内容。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

新劳动合同法有哪些变化

  新劳动合同法有哪些变化?那么,下面就随第一范文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内容仅供参考。  劳动合同法最新的5个变化:  1、劳动合同期满须付补偿金  按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

2021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办法施行

  今天是一年一度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对于中国消费者而言,每年的央视315晚会也几乎成为一道不可或缺的大餐。今年315,《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正式出台(以下简称为《办法》)

《辽宁省公共消防设施管理办法》7月1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公共消防设施管理,提高抗御火灾能力,《辽宁省公共消防设施管理办法》将于7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辽宁省公共消防设施管理办法》7月1日起施行  5月19日

福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为规范和加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定了福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下面是详细内容

公司食堂的财务管理办法

  一、资金管理  1、财务部设存款出纳和现金出纳各一人。存款出纳跑银行,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现金出纳负责收付现金,登记现金日记帐,兼管充饭卡。  2、食堂需用的款项

湖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

  为了确保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实施工作顺利进行,制定了湖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下面是详细内容

《深圳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

  为加强深圳市地下管线管理,保护市民生命财产和城市安全,保障地下管线正常运行,制定了《深圳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下面是详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今天小编给大家分享的是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欢迎大家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确认合伙企业的经营资格

中国首部环境保护税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20xx年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  第三章税收减免  第四章征收管理  第
同类文章

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总结2021

  深入挖掘雷锋精神的时代内涵,倡导青年志愿者做到时时学、处处学。今天,小编要跟大家分享的是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总结,感谢您的阅读!志愿服务活动总结【一】  雷锋精神是我们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

2021二年级学生评语集

  期末评语就是把学生在一定时期内的操行表现,用准确、客观、公正的语言进行表述的创作过程。那么你知道20xx二年级学生评语怎么写吗?接下来第一范文网小编和你一起分享20xx二年级学生评语

大学新生军训班主任祝福寄语

  【篇一】  1、一身的迷彩服,让每一位同学都多了一份英姿,多了一份责任。  2、磨练顽强的斗志,培养吃苦的精神,锤炼良好的品质。  3、做事不怕难,自无难人事。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2021党员学习情况汇报参考范文

  党性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鲜明标志,党员参加了党课学习后要向党组织做学习情况汇报。以下第一范文网小编为你带来20xx党员个人学习情况汇报工作范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2020年3月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汇报

  尊敬的党组织:  2019多年前,勤劳勇敢的中国人民用智慧、勇气和汗水开拓了连接亚欧非大陆各文明的人文、贸易交流通路,与沿线各国人民共同铸就了辉煌的古丝绸之路。千百年来

党员转正的一年社会工作总结

  党员是党的行为主体,党的先进性最终要体现在党员身上。今天第一范文网小编给大家为您整理了党员转正的一年社会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0中考誓师大会精选发言稿

  圣人与常人之间往往只相差一小步,而这一小步却往往需要非凡的毅力才能赶上。那么,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是关于中考誓师大会发言稿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你喜欢记得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哦

聘任书范文

  聘请书范本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接洽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1

商场营业员心得体会

  商场服务员是商场的面向顾客的第一人,服务员的良好绩效能够促进整体效益的实现,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商场服务员培训心得体会,欢迎大家学习和参阅。  商场营业员心得体会  销售是一门艺术

入团时间什么时候

  入团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成长,给予青年人更好的指导,入团是先进的青年的追求,入团一般在什么时间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AAAAA,欢迎大家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