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大学顶岗实习支教学生管理条例
2020-10-13 18:09:39 47
为保证实习支持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本条例是根据《河北师范大学小学生[XX] 40号》的精神和实际情况制定的。实习学校。
第一条自觉服从县管理老师和实践学校的管理和领导,严格遵守实践学校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严格执行请假制度。
(1)除非有特殊情况(英语四级和六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疾病,主要家庭变动),否则不允许休假。如果您需要请假,必须得到实习学校的主管,县的老师和大学顾问的同意,然后填写请假表。
(2)通常不允许进入学校大门。如果您需要在特殊情况下外出,必须向学校的主管寻求指导。临时组长或组长应详细记录每个学生的郊游情况,并及时报告给县里的老师。
(3)所有实习生都过着集体生活。未经允许,其家离实习学校很近的实习生也不得回家。
第三条严禁私下同行;严格禁止在练习学校恋爱;严格禁止男朋友和女友互访;严禁长时间电话聊天;严禁与他人在一起。
第四条每个执业地点实行班组长负责制。班组长应主动承担相应的责任,及时传达县级教师分配的有关工作和信息,并每天向县级教师汇报,不得掩饰或隐瞒。紧急情况下,应根据“紧急计划”的要求及时报告。
第五条自觉接受讲师的指导,谦虚地征求意见,努力学习,认真准备和认真上课。
第六条积极参加实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七条严格遵守实习学校的通勤制度,确保不迟到,早退,缺勤或者擅自离职。
第八条上班时间不得睡觉,玩游戏。请勿随意阅读不受您控制的文档,材料,表格等。
第九条生活简单,改善宿舍和个人卫生。
(1)注意经常清洁宿舍,床上用品,衣物,军大衣,器皿等应整齐放置;办公室和书桌应整齐有序。
(2)禁止吸烟和饮酒。
(3)穿着要大方。在办公室中,请勿穿着裸露的衣服,拖鞋或背心。
(4)克服困难,不要给学校造成麻烦。
第十条尊重当地习俗,宗教和民族习俗。
第十一条禁止参加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和非法组织,严禁打架,严禁参加“色情”,“赌博”和“毒品”活动。
第十二条严禁对学生进行各种形式的处罚。绝对禁止嘲笑,嘲笑,虐待和殴打学生。
第十三条通读《实习生安全卫生手册》,掌握安全卫生保健常识。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第十四条认真研究《河北师范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补充规定(试行)》,《河北师范大学实习生选拔和离任管理办法》以及各实习团队的有关制度,规范自己的言行,并成功完成实习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