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2021-10-01 09:49:07 14
篇一:
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杜绝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加强领导、强化监管,以“预防为主,杜绝事故”为目的,坚持依法推进、规范运行的原则,克难攻坚、锐意进取,在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领域开展了一系列工作。现将一年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全县共有学校食堂53家,涉及45家学校,其中中学22家,小学23家,幼儿园8家。500人以上就餐的学校食堂4家。
二、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教育局联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调专门人员,组成检查组,于12月份,对全县所有学校及幼儿园的食堂食品安全开展了专项检查,并进行了调查摸底和建立台账。检查中,检查组从餐饮服务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的持有、食品留样设施、消毒保洁设施、食品原料的贮存,食品操作间布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以及健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各项制度等方面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通过检查,发现隐患,督促整改,确保了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三、加强培训,提升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为使学校负责人、食堂专管员和食堂从业人员进一步了解、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食堂操作规范技能,提升我县学校食堂管理水平,12月10日,我局联合县食品药品监督局,聘请省市有关专家,专门对学校负责人及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举办了食品安全培训会,通过培训使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有了很大的提升,食堂操作更趋规范,从业场所的环境面貌有了极大的改善。
四、今后努力方向
一是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增强法制意识,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中。进一步落实索证索票及台帐制度。健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堂管理人员。
二是进一步改善学校食堂基础设施,使全县学校食堂设施更趋规范
篇二: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以“护佑安康、服务发展”为着力点,始终把校园食堂食品安全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履职尽责保平安,努力构建业主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确保在校师生的饮食安全和生命健康。
目前辖区有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81家(包括高职3家,中学15家,小学8家,幼儿园55家),学校周边学生托管中心(“小餐桌”)62家,其中500人以上就餐的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15家。我局需保障学校食堂及学生托管中心30000余师生的饮食安全。主要做法是:
一是规范许可行为,严把准入关口。我们严把市场准入关,对申请从事餐饮服务的学校食堂,指派帮扶人员到现场进行指导帮扶,印发了明白纸和办理流程图,严格按照食品安全许可标准,进行审查审核,对达不到食品安全要求的餐饮单位一律不予许可,确保群众饮食安全。对已审批的餐饮单位的卫生条件、设施设备、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了复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
二是实施季度检查制度,落实主体责任。采集了学校食堂餐饮安全基本信息,建立了工作档案。实施学校食堂餐饮安全季度监督检查,对辖区学校食堂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实施网格化监管,排查风险隐患。 督导各学校(幼儿园)建立健全校长(园长)、分管校长(园长)、食堂负责人、食堂餐饮安全管理员四级责任体系。与辖区66所学校(幼儿园)签订了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安全承诺书,进一步明确了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通过检查,发现隐患,督促整改,确保了全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今年以来共监督检查学校餐饮单位154家次,下达监督意见书76个,责令整改12个。
三是推动示范创建,提升自我管理水平。为进一步增强校园食堂的自我管理水平,推动业主自律,我们在全区 学校食堂中实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山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和等级公示管理规定》开展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评定。目前已完成评定工作,其中A级单位4个、B级单位52个 、C级单位25个。联合区教育局扎实推进了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食堂创建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经市省两级验收我区实验中学食堂被评定为20xx年度省级餐饮安全示范学校食堂,薛城舜耕中学食堂、薛城奚仲中学为市级餐饮安全示范学校食堂,通过充分发挥示范效应,全面提升了我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