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出台2021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
2021-11-04 04:06:26 24
(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陕西省政府近日出台《20xx年深化全省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意见》明确提出了18项年度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一是深化简政放权、投融资、价格等改革。全面取消省级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支持非公有制企业进入金融、石油、公用事业等领域。二是深化国企国资、重点行业等改革。全面推行省属企业分类管理和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监管。 三是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出台加快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的意见,积极开展民营银行试点。四是围绕优化经济结构,深化城镇化、农业农村、生态文明等改革。五是围绕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扩大对外开放。六是深化社会事业和民生保障体制改革。认真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完善疾病应急救助机制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
省发改委体改处处长李雄斌:《意见》提出了六个围绕,六个深化的总体任务,也提出了很多新举措,新要求,比如小城市培育,西安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还比如丝绸之路新起点建设等等。这些举措既贯彻落实国家举措,又力求突出陕西特色。相信随着这些举措的落实落地,一定会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释放发展活力产生积极作用。
附:
关于20xx年深化全省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
省发展改革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xx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xx〕26号)精神,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现就深入推进全省经济体制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改革总体部署,牢牢把握省委确定的改革“三项原则”和“四个相结合”,以解决重点问题、维护群众利益、提高改革质量为主攻方向,攻坚克难、主动作为,努力为全省发展释放更多改革红利。
二、围绕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深化简政放权、投融资、价格等改革
1、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坚持放管结合,做好国务院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贯彻落实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再取消和下放一批含金量较高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面取消省级非行政许可审批,大幅减少前置审批,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建立健全省政府各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订并联审批方案,推行并联和网上审批。
2、着力改革投融资体制。落实国家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和负面清单管理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20xx年本),支持非公有制企业进入金融、石油、公用事业等领域。探索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多种投融资模式,抓好PPP示范项目对接服务工作。
3、不失时机加快价格改革。修订《陕西省定价目录》,大幅缩减政府定价种类和项目,放开具备竞争条件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取消省管药品政府定价,建立健全药品市场价格监管规则。完善能源资源类产品价格改革,理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加快推行保基本、促节约的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4、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放宽市场主体登记条件,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配套改革,加快实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清理规范中介服务。整合优化具有消费者权益保护、经济领域违法行为查处职能行政部门的投诉举报平台,建立健全侵害消费者权益企业黑名单制度。建立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和信用信息平台,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三、围绕增强微观主体活力,深化国企国资、重点行业等改革
5、积极稳妥推进国企国资改革。认真落实国有企业改革指导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全面推行省属企业分类管理和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监管,研究制订加快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的意见和加快省属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推进国有资产证券化的意见,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深化省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完善省级层面军民融合领导机制。
6、有序推进重点行业改革。研究制订我省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积极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工作。按照国家部署,研究推进石油天然气、盐业体制改革。抓好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深化广播电视体制改革,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加快国有文化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7、大力推进创新驱动。落实中央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等顶层设计文件,抓好西安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试点工作。实施西安高新区—杨凌示范区创新区域建设,带动关中地区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大力支持西安交大科技创新港规划建设。制订产学研一体化发展指导意见,深化省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探索科技贷款风险补偿和知识产权质押等融资模式。研究提出省科学院管理体制改革方案。
四、围绕提高宏观调控的针对性有效性,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
8、继续深化财税改革。出台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将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制定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意见的配套办法,加快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规范预决算公开。深化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改革,继续推进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有效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使用效率。落实国家关于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的指导意见,做好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调研及准备工作。进一步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力争全面完成“营改增”。组织实施煤炭资源税费改革,制订原油、天然气、煤炭外其他品目资源税费改革方案。加快推进税收保障体系建设。探索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
9、抓好金融体制改革。研究提出积极发展资本市场的意见,出台加快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的意见,积极开展民营银行试点,组建消费金融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抓住国家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利率市场化、巨灾保险等改革的机遇,落实相关政策,促进我省金融业改革创新,健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
五、围绕优化经济结构,深化城镇化、农业农村、生态文明等改革
10、大力推进城镇化体制创新。出台新型城镇化分工方案和试点意见,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多规合一”试点、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和建制镇示范试点。抓紧实施户籍制度改革,实现全省统一城乡户口登记管理,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用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建立规范多元可持续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落实加快西咸新区发展的若干意见,探索与其发展阶段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抓好城市地下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试点。抓好省直管县改革,开展小城市培育试点,支持经济发达镇行政区划调整。完善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
11、全面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农村改革实施方案。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开展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抵押贷款试点和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抓好安康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健全农业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和收益分配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组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制订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合作与农社对接试点实施方案,开展合作社信用合作试点。有效整合财政农业农村投入。积极开展水权制度改革试点,持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深化林业改革,积极探索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改革。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
12、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提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细化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体系,深入推进延安、西咸新区等地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加快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支持国家级主体功能区试点,完善配套制度,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制定出台我省不动产登记相关制度及配套政策。完善住房管理信息化建设。探索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健全完善资源有偿使用、生态补偿和损害赔偿制度。积极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加快建立源头严防制度体系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创新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机制。制订节能交易工作实施方案并启动交易。建立全省碳排放权市场交易体系。积极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和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环境信用评价试点。
六、围绕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扩大对外开放
13、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制订落实中央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意见的实施意见和内陆改革开放新高地规划。按照国家部署创新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抓住全球产业重新布局机遇,以中心城市为依托,以开发区和产业聚集区为平台,积极探索承接国际和东部地区产业转移新途径,吸引世界500强企业落户。支持省内企业“走出去”,稳定传统优势产品出口,加快培育以技术、品牌、服务为核心的外贸竞争新优势。鼓励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型贸易方式,创新加工贸易模式。指导西安加快推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积极复制推广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经验,继续推进自由贸易园区申报工作。优化整合海关特殊监管区功能,完善与沿海港口、沿边开放城市通关合作机制,争取国家外汇管理改革政策试点。
14、完善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体制机制。制订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叫响做实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积极开通西安到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旅游航线、货运班机,优化西安国际港务区国际内陆港功能,争取中新政府间第三个合作项目落户。加快推进矿产资源开发、电力能源、现代农业等项目合作,办好西洽会暨丝博会、欧亚经济论坛等品牌展会,积极搭建国际交流平台,加强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人文、教育、旅游等领域的合作。
七、围绕保基本、兜底线,深化社会事业和民生保障体制改革
15、深化教育体制改革。认真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和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制度,落实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政策,完善后续升学政策。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制定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积极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整合中职教育资源,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加强医教协同,推进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16、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持续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全力推进1市10县综合改革试点。有序放宽社会力量办医准入。加快医疗集团组建步伐。研究制定分级诊疗制度改革方案和实施细则,在综合改革试点县试行县镇医疗服务一体化和家庭医生签约制度。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完善疾病应急救助机制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进城落户农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关系转续政策。深化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改革。推进妇幼保健和计生技术服务资源的深度融合。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
17、着力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出台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制定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管理办法和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完善支持志愿服务组织发展的工作机制。开展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等组建理事会试点。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研究制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意见,建立重大文化活动申报制度,推进文化与科技、旅游、金融融合发展。
18、加快就业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健全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制度,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加快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完善基层劳动争议专业化预防调处机制。根据国家部署推进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完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和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加强对不同群体民生调研和托底政策的系统性研究。落实合理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水平正常调整机制。研究建立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机制,推进整合现有社会保险经办管理资源。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与城镇职工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做好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工作。出台我省职业年金办法。出台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和社会救助责任追究意见,深化“救急难”试点工作,开展全省留守流动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积极推动困境儿童分类保障试点。研究落实国家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
八、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改革措施落地生效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问题意识、攻坚意识,以“四个全面”统一思想,以改革带动全局,盯住干、马上办、改到位。一是加强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项任务的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共同推进改革方案制订和实施工作。二是加强改革方案的落地实施,已出台的改革方案要抓好跟踪监测和预研预判,制订周密应对预案,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问题。三是加强改革效果的督促评估,落实督办责任制和评估机制,发挥社会舆论和第三方评估机制作用,对已经出台的重大改革方案及时跟踪、及时检查、及时评估。四是加强改革试点的示范引领,鼓励各地各部门围绕重点改革任务,进行差别化的试点探索,大胆先行先试,及时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五是加强改革问题的调查研究,对具有全局意义和重要影响的重大改革事项,要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深入研究探讨,改革方案制定中要广泛听取基层意见和群众诉求,确保方案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六是加强改革宣传和舆论引导,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情监测,有效引导舆论导向,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