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知识:中国的国防政策
2020-10-11 22:44:00 372
中国的国防政策是由中国的国家利益,社会制度,外交政策,历史文化传统等因素决定的。
为了维护国家利益,首先,我们必须始终把维护国家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放在首位,把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保持团结,反对分裂作为维护祖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国防政策;第二,要为国家的改革开放和发展提供一个和平稳定的内外部环境。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根据自身国情选择的社会制度,发展战略和生活方式,不会产生外国侵略和扩张的因素,因此不会制定广泛的国防政策。中国坚定不移地奉行独立的和平外交政策。它不符合任何国家或国家集团的主张,主张通过协商和平解决争端和国家间争端,主张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发展与所有国家的友好合作关系。因此,中国不会对任何其他国家构成威胁,而只能是维护世界和平与地区稳定的重要力量。此外,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中,热爱和平,注重防御,寻求统一,促进民族团结和与外国侵略作斗争一直是中国国防概念的主题。中国的国防政策源于这种优良的历史文化传统。中国的国防政策明确规定了国防的领导力量,国防的基本目标,国防战略,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方式,国防活动的指导原则以及对外军事交流与合作的目的。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国防领导
在国防建设和军事斗争中,成功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防尤其是武装部队的领导是成功的经验。国防是一个国家生存和发展的安全保障。只有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才能有效保证国家的安全,政治稳定和长期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肯定了党在国民生活中的领导作用,当然也包括党对国防的领导。根据《宪法》制定并于1997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进一步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军队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这一原则对国防政策具有特殊的意义。它符合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体现了鲜明的中国特色。中国的国防政策一直坚持这一原则,并将其纳入其国防政策的全部内容。
2.确定正确的基本目标和责任
巩固国防,抵抗侵略,制止武装颠覆以及捍卫国家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是中国国防政策的基本目标,也是中国军队根据中国宪法的主要职责。中国努力避免和制止战争,并通过和平手段解决国际争端和历史问题。但是,尽管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仍然存在,但该国必须具有通过军事手段捍卫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能力。中国的国防现代化完全是为了自卫,有必要保障其现代化和安全。武装部队的组成和规模与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需要相称。
中国国防政策的防御性和捍卫国家利益的决心是统一的。如果有人敢于侵犯中国主权并严重危害中国的安全,中国有权采取一切其认为必要的手段,包括军事手段,坚决反击。从根本上说,中国对军队规模的确定必须基于捍卫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需要。武装部队的规模不应低于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需要,当然也不应超过这一需要。一个国家是否对世界和平构成威胁,主要不在于其国家和军事实力,而在于它所奉行的国内外政策。建立与国家安全和利益相称的现代化国防,并与中国的国家地位相称的强大的军队,无论发生什么紧急情况,都可以从容应对,并立于不败之地。
(三)正确处理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关系
国防建设服从和服务于国民经济建设的大局。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是中国国防建设的长期基本方针。国防现代化需要该国强大的经济和技术实力的支持。国防现代化水平只能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提高而逐步提高。该国坚持把重点放在经济建设上,这关系到国家发展和繁荣的大局。国防建设必须服从和服务于这一大局,军队必须积极支持和参与国民经济建设。国防科技工业实行军民结合,和平与战争相结合,优先发展军事产品,平民增兵的政策。国家在着力经济建设的同时,加强国防建设,促进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
国民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之间的关系,是中国现代化建设总体上的根本关系。正确处理这种关系无疑对整个国家和民族的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经济建设是国防建设的基础,国防建设的发展最终取决于经济建设的发展。中国的生产力水平不高,经济实力还不强,因此必须将精力集中在经济建设上。除非外国敌人大规模入侵,否则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动摇该中心。同时,加强国防建设也是国家安全和经济发展的基本保证,国防现代化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的总体发展战略中,必须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兼顾经济建设和国防现代化,协调发展的方针。
4.实施积极防御的军事战略
中国从战略上贯彻国防,自卫和后期控制的原则,坚持“人民不冒犯我,我不冒犯别人,有人冒犯我,我必须冒犯别人”。中国拥有少量核武器完全是出于自卫。但是这种防守不是消极的,防守中有进攻。它是遏制战争和在和平时期赢得自卫战争的准备的有机统一,也是战时战略防御和战斗中积极进攻行动的有机统一。中国在与现有武装装备作战的基础上,继承并发扬了使用劣等装备击败上等装备和敌人的优良传统。适应世界军事领域的深刻变化,为现代技术特别是高科技条件下的国防行动做好准备。
五,独立建设和巩固国防
中国的社会制度,外交政策,历史传统和自然地理条件决定了中国必须独立建立和巩固国防。独立的基础是依靠自己的力量来确保国家的安全。事实证明,依赖其他国家可能会受制于其他国家,并损害国家利益。中国独立的国防政策要求:坚持不与任何国家或国家集团结盟,不参加任何军事集团;坚持从国情出发,做出独立决策和制定战略;坚持主要依靠自身实力建设国防工业和国防技术体系,发展武器装备。坚持国家利益至上原则,独立处理一切外国军事事务。
6.为所有人实现军民融合和自卫
在国防建设和国防斗争中,我们必须继承和发扬人民战争的优良传统,坚决依靠广大人民的力量,坚持军民融合,民族团结的原则。自我防备。在军队建设方面,我们重视民兵和后备役部队的建设,实行精益常备军和强大后备力量的结合。在国防斗争中,应利用民兵和广大群众的力量,在边界和海防一线建立起由军事,警察和平民组成的联合防御体系,并重视国防的作用。打击犯罪分子和维持社会保障与社会稳定的民兵。加强对全民的国防教育,提高人民的国防意识,完善国防动员机制,确保在发生战争时能够充分动员广大人民实践国防。国防工业和科学技术的发展贯彻军民结合,和平与战争相结合的原则。在经济发展规划,工业生产布局,大型项目建设,科技教育发展,交通运输,邮电建设中,必须实现军民融合,和平与战争融合,实现国防人才的融合,国防科学技术和国防物资。人民,把国防事业植根于人民。
七,实现国防现代化
国防建设以现代化为中心,这是由中国国防建设与军队建设的主要矛盾所决定的。中国国防与军队建设之间的主要矛盾是现代战争的客观需要与国防现代化之间的矛盾与军事现代化水平相对较低之间的矛盾。只有坚持以现代化为中心,不断提高国防现代化和军事现代化水平,才能满足现代战争特别是高科技地方战争的客观需要,切实维护国家安全。中国的国防现代化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走中国特色的国防现代化发展之路。国防现代化内容丰富,其中国防科学技术现代化是关键,武装力量特别是军队现代化是重点。国防现代化的实现,要求国防科学技术处于发展的最前沿,不断提高武器装备现代化水平,为军队现代化建设提供先进的物质技术基础。同时,要做好国防人员,国防系统,国防动员,国防理论和国防法制的现代化建设,全面提高国家综合国防能力。
8.走中国特色的精兵之路
在新的历史时期,中国军队努力加强素质建设,走具有中国特色的一支更好的军队,建设一支具有中国特色的革命,现代,正规人民军队。控制数量和提高质量是军事现代化的一项基本政策。中国军队实施科技兴军战略,实现了军队由数量,规模向质量,效率,由人力到技术的转变。根据现代战争的特点,努力提高武器装备的现代化水平,改革和完善军队的人员编制,提高军队训练和大学教育的内容和方法。
在建设强大的现代人民军队的历史进程中,必须以毛泽东的军事思想和邓小平的新的夏季军事建设思想为指导,并按照江泽民的“政治素质,坚强的军事实力,良好的道德风范,严谨的纪律和大力支持”。总的要求是全面建设军队,提高总体水平。走中国特色的一支更好的军队的道路,是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维护人民军队的性质。坚持以科学技术加强军队建设,培养现代军事人员,开发先进武器装备,建立合理的制度。组织;坚持依法严格管理军队,严格按照规章制度管理军队,建立定期战斗准备,训练,工作和生活秩序。
9.维护世界和平,反对侵略和扩张行为
中国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独立处理对外军事关系,进行军事往来与合作,不参与霸权主义,不参与军事集团,不进行军事扩张,不驻扎部队,不建立军事基地在国外。中国反对军备竞赛,主张按照公平,合理,全面和平衡的原则,进行有效的军备控制和裁军。中国支持国际社会开展有利于维护世界和地区和平,安全与稳定的活动,支持国际社会以公平合理的方式解决国际争端,军备控制和裁军的努力。
中国外交政策的核心是争取世界和平。这也是中国国防政策的根本目标。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仍然是威胁世界和平与稳定的主要根源。为了争取世界和平,我们必须坚决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坚决反对战争,侵略和扩张性政策,坚决反对以任何借口干涉其他国家的内政,侵略,霸占,或颠覆其他国家。关于国与国之间的争端,中国一贯主张通过协商和平解决。中国不会将自己的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强加于他人,也绝不会允许其他国家将自己的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强加于中国。历史证明,仅通过增加军备和加强军事同盟就无法实现持久和平。只有在相互信任和共同利益的基础上,通过对话与合作,才能创造真正的和平。
从中国国防政策的主要内容可以看出,中国国防政策具有政治,防御,大众和自治的特点。政治表现是:中国的国防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服从党和国家的总路线和总政策,为国家的总体战略目标服务。防御性是:中国将永远不会入侵或扩展到国外,但将坚决反击外国侵略,颠覆和其他严重侵犯国家利益的行为。人民的天性表现为:坚信国防的力量源于人民群众,坚决依靠人民群众建设国防,实现全民自卫。独立表现为:不隶属任何主要国家或国家集团,在国防事务上保持自治,同时努力加强国际合作,团结所有爱好和平的国家和人民,努力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