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考点
2021-07-30 09:00:43 18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考点
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中,《财经法规》对知识点的背诵要求最高,记忆的比重大于理解,根据科目特点,考生在复习《财经法规》时也应当把中心放在知识点的记忆上。下面瑞文网小编为大家分享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考点。
1、会计法律:《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
2、规范性文件:同主客全国会计工作的财政部门制定。
3、全国的会计工作由财政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4、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也是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主体。
5、需要有会计从业证书:
(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2)出纳
(3)稽核
(4)资本核算、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
(5)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
(6)总账、财务会计报告编制
(7)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取得证书从事工作90日内登记,离岗超过6个要备案,调转90日登记。
会计人员每年接受培训(面授)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4小时
注:注册会计师不是技术资格
6、应当办理交接的情形: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离职或因病暂时不能工作,应当办理交接手续。
2、监交人员
(1)一般会计人员的交接手续:
由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
(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交接手续:
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必要时,主管部门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7、会计资料移交后的责任界定
8、各单位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9、伪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
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前提编造不真实的凭证、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
10、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
是指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凭证、帐簿等真实内容,歪曲事实真相。
11、票据的伪造:票据的签章是假的
12、票据的变造:票据的签章以外的是假的
13、不得更改的票据项目:
(1)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金额
(2)出票日期(或者签发日期)
(3)收款人名称。
14、可以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
(1)工资、奖金收入。
(2)稿费、演出费等劳务收入。
(3)债券、期货、信托等投资的本金和收益。
(4)个人债权或产权转让收益。
(5)个人贷款转存。
(6)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和期货交易保证金。
(7)继承、赠与款项。
(8)保险理赔、保费退还等款项。
(9)纳税退还,农、副、矿产品销售收入。
14、税收的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15、税收按征税对象分类:
(1)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
(2)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3)财产税: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4)资源税
(5)行为税:印花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耕地占用税
16、税法的分类:
(1)按功能分:实体法和程序法
(2)按主权不同分:国内税法,外国税法
17、税法的构成要素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考点
(1)基本要素
①纳税义务人
②征税对象
③税率
(2)其他要素
①征税对象:是指对什么征税,是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所指的对象。
②税目:是指税法中规定的征税对象的具体项目。
③税率:掌握全额累进和超额累进的计算例3-7和3-8(P124-125)
④起征点:指对征税对象达到一定数额才开始征税的界限
⑤免征额:指对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
18、国家预算的构成
(1)中央预算
(2)地方预算
(3)总预算
(4)部门单位预算
19、预算管理的职权:
(1)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的职权
(2)地方各政府财政部门的职权
20、预算收入
(1)税收收入
(2)国有资产收益
(3)专项收入
(4)其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