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1-10-17 10:28:31 15
各村、镇直部门、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潍坊市、寿光市和市残联关于加快推进我镇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经镇委主要领导同意,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望各单位、部门认真抓好落实,工作中积极实施惠民工程,加快我镇残疾人服务体系和保障体系又好又快发展,使我镇残疾人事业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为指针,全民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力打造经济强镇,奋力建设幸福上口”,这一主题,以实现残疾人事业与经济同步发展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从解决残疾人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入手,政策扶持、市场推动、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加大政府投入,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建立和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积极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社会环境,努力使我镇的残疾人事业有新的创新和发展,使我镇残疾人生活和工作水平,有一个较大的起点。
(二)工作目标
到20xx年下半年,基本建成覆盖全镇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出台一系列残疾人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政策,建立完善残疾人康复、就业、维权、文体等服务机制,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安全住房、康复服务;残疾儿童少年,人人享有义务教育。到20xx年,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形成残疾人社会救助特惠化、社会保险专项化、社会福利多样化、服务机制专业化的发展模式,实现“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普惠加特惠镇、村全覆盖为“构建打造经济强镇,建设幸福上口”,作出积极贡献。
二、建立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
(三)提高残疾人生活保障水平。
按照重点保障和特殊救助的要求,残联、社保、财政、民政等有关部门要在已经实施的城乡重度残疾人由政府免费参加新农保和新农合的基础上,政府再进一步加大投入力量,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制度,提高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标准,进一步落实对享受低保重度残疾人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70元的生活补贴政策,所需资金由省、市、镇三级财政负担;对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家庭和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实行重点救助;建立残疾人社会福利政策,逐步扩大残疾人社会福利范围,适当提高残疾人福利待遇。
(四)建立完善贫困残疾人家庭住房保障机制。
将住房困难的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纳入城市住房保障和城乡住房救助体系。将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优先纳入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对象,纳入全镇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总体规划优先实施,并纳入统一的筹资渠道,切实解决农村贫困残疾人的住房困难,并将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纳入政府议事日程。
(五)大力发展残疾人教育。
进一步完善残疾学生助学政策,教育、财政、民政、残联等部门,要联合研究制定残疾学生学费补贴办法,保障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对造成进入普通幼儿园学习的儿童给予学费减免,在校初中生、高中生(含中专)及高等院校学生要按照上级政策给予一定的学费补贴,并建立个人信息档案,逐步建立完善0-15岁的残疾儿童档案,积极动员残疾儿童家长送子女入特殊教育学校学习,接受义务教育,确保入学率达到100%。
(六)确保残疾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卫生、残联、财政、社保、民政等有关部门要在重度残疾人和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人免费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补贴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制定残疾人参加医疗保险的政策措施,保障残疾人康复需求。对负担较重,政府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确保基本医疗水平得到保障。
三、完善残疾人服务体系
(七)大力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
残联、社保、财政、卫生、民政等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残疾人托养扶持政策,建立残疾人机构、居家托养服务补贴制度。依托现有福利机构、家庭居家安养等多种形式对享受低保的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和各类重度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多种形式的残疾人托养机构,政府通过对财政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给与扶持。
(八)健全残疾人康复服务保障体系
政府不断加大康复经费投入,将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由卫生行政部门列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实施白内障复明、假肢安装、聋儿语训、精神病防治、轮椅配备等重点康复工程,着力解决贫困残疾人康复需求。对0-6岁、8-16岁儿童、少年建立、健全康复档案,制定康复训练计划,依托镇康复指导站和社区康复站,配备专业康复人员,每个社区配备好康复员,指导残疾人开展专门康复训练,配备康复器材,按照规划要求,使镇残疾人都享有康复权利并取得良好效果。
(九)建立健全残疾预防体系
由政府牵头、相关部门、有关社会团体及专家参与协作的残疾预防体系。建立健全新生儿筛查预防报告制度,加强信息政策监测和研究,免费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和孕产优生检测。卫生、教育、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要建立、健全出生缺陷和0-6岁残疾儿童信息管理制度,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
(十)积极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
落实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按比例优先安排残疾人士就业,提高全镇残疾人就业人数,多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实现就业,享有与社会职工平等权利,进一步完善残疾人自主创业扶持办法,对自主创业的残疾人提供优惠政策,并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进一步鼓励、引导更多的残疾人通过自主创业实现自食其力,大力推进残疾人扶贫基地和培训基地建设,鼓励残疾人学习专业职能,促进就业、创业,各单位、部门要积极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政府加大资金支持,使我镇残疾人就业比例和自主创业有一个很大的提高。
(十一)大力发展繁荣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
宣传、残联、文化、体育等有关部门要联合研究制定加强残疾人文化、体育工作实施意见,加快发展为残疾人服务的公益性文化、体育事业。残疾人参加市级以上体育比赛取得良好成绩,享受与健全人同等奖励,且教练员与运动员同奖。
(十二)健全残疾人法律法规服务体系。
依法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建立起以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联合研究制定残疾人法律援助实施意见。有关部门社会力量等提供法律援助为补充的残疾人法律救助体系。加强残疾人信访工作,加大对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充分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四、进一步优化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
(十三)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力度,大力倡导“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残疾人观。
特别是每年5月份全国助残日期间,宣传部门要将宣传残疾人事业发展,残疾人自强模范和扶持助残事业宣传计划,加大宣传力度。把扶残助残作为文明城镇、文明社区、文明单位创建的重要指标,实行动态考核。
五、加强对残疾人工作的组织领导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政府职能
各村、各企业、部门都要把残疾人工作纳入工作议事日程,成立相关的领导机构,配齐人员,网络健全,把残疾人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各村、各单位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对残疾人各项指标进行量化管理,用一流的业绩回报社会,残疾人事业是伟大而光荣的事业,各级、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关心、爱护、帮助残疾人自强、自立,共享社会大家庭的温暖,为打造经济强镇,建设幸福上口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