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故事:清代官员的收入
2020-10-07 17:11:54 72
在闲暇时,我读了清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四川的《江油县志》,发现县官员与县官员之间的工资差距非常大,县的工资收入官员很低。
根据《江油县志》,当时在县级政府中,只有四,五个人被称为官员,如县长,视察,历史学家,教,和导师(大多数县没有检查区)。县长的年薪为45两两,另加600两两的低成本白银,共645两。检验年薪为31.52两两,再加上90两低冲击银,共121.52两两;历史年薪为31.52两两,加上80两低影响力白银,总计111.52两两;教学与指导两位文化和教育官员每人年薪40乌拉特,可能没有腐败的条件,也没有提高诚实度的手段。
县政府分为快,枣,壮三个“小组”,以及官员,家庭,仪式,士兵,罪犯和劳动部门,再加上检查部,经典和历史部的“四个小组”。 ,以及教育培训部。共有77名政府官员。名称。除8名“民庄”(重体力劳动者)和6名弓箭手(技术士兵)(年薪分别为8两两)外,其余63人占政府服务总数的82%,每人每人仅两两年。这些人包括男人。 (监护人),枣李(警务人员),马夸(特警)、,雄(法医),轿车肩上的人(服务人员),狱卒(监狱看守),商店服务(邮递员),仓库管理员(食品储藏)有9个工作类型,包括日本厨师(炊具),而与主题,单位级别,服务年限,技术水平,文凭和贡献无关。
年薪六两白银,您过什么样的生活?
在两到三千年的时间里,中国的内部市场一直说“一米要一百个价格”。随着大米市场价格的波动,政府无法控制的价格也在波动。清朝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的5月27日,苏州织布厂(相当于中央直属的纺织总局局长)李旭告诉皇帝:“大米的价格(每石) ),价格范围为一,二,三或四。”这是在“鱼米之乡”,四川北部的江油县,每块石头约1.5两两。
县官员每年6两两的工资应该用来购买4石米。从清朝到民国,大米为每公斤300公斤,四块石头为1200公斤。如今,江油普通大米每斤约为2元。换句话说,清代江油县官员的年薪相当于今天的2400元,平均每月只有200元。
近年来,江油民政局平均向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供人均210元。可见,清代江油县官员的薪水甚至比现行的“低保”差,难以维持生计。 ,更不用说支持父母,妻子和孩子了。
县大师的妥协
俗话说“天长地久”,县官员永远不会饿着肚子去执行公务。根据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12月6日的书面报告,川北地区铜川县长阿东先生说:“我去了该县(三台县)提起诉讼。诉讼被批准后,军官拿着票去了乡下,经常选择胖子和咬人,不管案件的严重性,先讲一些不好的规矩,试着吓,,使事情变得困难,然后再做无论您要什么,当护送卡到达城市时,都有一本客房预订。很难一一列举计费和其他物品的所有弊端。”
事实证明,除了6两白银的年薪外,县官员还从工作中的“监管费”中获得收入。该“管理费”没有明确规定,也没有固定标准。它是根据“隐藏规则”收集的“灰色收入”。这取决于双方的财务状况和仆人的满意度。它也可以被视为补贴。
“要消除它,仅仅驱动它是不够的;如果将其删除,人们将感到疲倦和尴尬。”在两难境地中,美国通知政府采取了一种折衷方法,以宣传,合法化和合法化已经实施了200多年的“不良规定”。制定了数字化的《三台县簿记员收费十八条规章》,刻在石碑上,陈列在大厅前,体现了服务费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收费条例》规定:“在普通文字诉讼中,无论原告和被告人数多少,军官都传唤两千文(两两)作为劣质食物,由被告支付。付三分钱买劣质食物。“数千条案文”,“酷刑室为此案发了帐单,每案原告总共提供了八百张纸和笔,被告总共提供了1,000条案文”, “普通情况下,刑罚在原地50英里范围内的农村地区进行检查,被告人给了他丈夫400匹马钱,给了200瓦特马钱。对于那些距离超过五十英里的人来说,英里数增加了,而最远的是3,000 wen。”“官员,家庭,士兵,工人,盐,仓库和礼仪房都去了乡下调查,原告和被告给丈夫和马匹等量的食物……”
粗略统计,每个民事和刑事案件至少要收取17两两白银。在江油县,标准收费已相应降低。处理200箱案件的年费可达到3,400 els,加上契据税,公证和农村检查等其他费用,估计多达6,000 ta。
根据《江油县志》,这笔大笔收入不包括在省,中央财政预算和决算中。三分之一用于杂项办公室费用。其余约4,000两两用作对77名政府官员的工资补贴。每人将再分配五十到六十两两。有可能的。根据当时的平均生活水平,每个人每年需要10两两白银。县官员的薪水包括在国家预算中,每年62两两,再加上县财政补贴的50两两。支持五六个人没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