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县农民工返乡创业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1-09-06 15:22:11 20
xx县外出务工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应,不仅实现了创业者自身价值,而且对保障就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
一、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基本情况
我县是劳务输出大县,高峰时达到**余万人外出务工,**金融危机以来,全县返乡农民工总量已近**人,约占外出务工人员的**%左右。近几年来,县委、县政府为鼓励和支持返乡农民创业,相继出台了《支持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优惠政策**条》、《**县乡(镇)返乡创业园优惠政策》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规定返乡农民工投资兴办各类企业均享受外资企业同等优惠政策,在减免有关规费、提供用工保障、提供优质服务、给予税收奖励、实行基础设施奖励、优先供应土地、提供贷款贴息和信贷担保、争取注入扶持资金、免费培训等方面予以扶持。在工业园区设立建设规模***亩的返乡创业园,为返乡农民工创业搭建平台,创造条件。工业园区近**家企业中有**余家为返乡农民工投资开办,占入园企业近一半。全县培训返乡农民创业人员达**余人,享受返乡创业贷款贴息人数达近**人,贷款总额约***万元。据不完全统计,全县返乡农民工在本县实现再就业和自主创业人数达***余人。
二、当前返乡农民工创业存在的问题
(一)服务方式手段陈旧,帮扶措施落实不够到位。中央、省、市、县出台了许多返乡农民工创业优惠政策,大多数返乡农民工根本不知道,也不知道如何获知创业信息。很多返乡农民工创业在选择项目时,仅凭个人的感觉盲目投资,缺乏相应的服务机构和专业人员帮助予以论证,往往是项目投资之日就是失败之时。有的返乡创业项目兴办起来后,后续跟踪服务不够,当初承诺的各项服务成了一纸空文。有的返乡创业农民在办理各种登记注册管理手续中需要缴纳相关费用,增加了创业成本。返乡农民创业大多数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土地供应难以满足企业开办和发展所需,治安环境也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有的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还存在认识不足、工作不到位以及“吃、拿、卡、要”的问题,严重影响创业者的积极性。
(二)资金不足,融资渠道不畅,制约返乡创业企业发展。返乡创业者的初期投资大多靠外出务工积累的资金,资金量不大,创业时缺乏通盘考虑,一次性投入到项目中去,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缺乏后续资金。受金融体制、企业规模、信用条件等因素的制约,返乡创业企业获得银行贷款十分困难,只有靠高息民间借贷输入企业维护生产和再生产的“血液”,成本高、负担重,有时因资金短缺,痛失不少好的商机。资金问题成为返乡创业者创办企业难以发展的瓶颈。
(三)返乡创业者综合素质不高,创业培训需要加强。返乡农民工大多数有创业意向,创业冲动,虽然在外出务工时掌握了一定的技能与经验,但在工商、税务、金融、科技、管理、劳动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欠缺,市场分析能力、组织经营管理能力不强,缺乏自主研发、技术创新意识,难于适应市场、驾驭市场,造成在创业道路上困难重重。虽然有关部门采取各种形式组织开展了创业培训,但存在“四多四少”的问题,即短期培训的多,长期培训的少;培训内容趋同的多,有特色针对性强的少;培训初级人才的多,培训高技能复合型人才的少;培训以完成考核目标任务的多,注重实效的少。有的返乡创业者反映,企业做大了,形成了一定的规模,需要有各方面的人才为企业发展效力,希望能够加强谈判技巧、市场预测、海关贸易、经济管理等方面的培训。从事种植、养殖业的返乡农民也反映,为了进一步搞好种养殖业,希望能结合季节特点多提供一些农技、栽培、防治病虫害和牲畜疫情方面的综合培训。
三、加强返乡农民工创业工作的措施
为进一步鼓励、引导和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激发和保护返乡农民工创业热情,更好地发挥返乡农民工创业对经济社会的辐射、带动作用,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如下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为返乡农民工创业营造良好氛围。抓好返乡农民工创业工作,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的具体体现,要把实施“返乡创业工程”作为一项德政工程、惠民工程列入重要日程,制定返乡创业专题规划,专项推进返乡创业工作,细化工作任务。要牢固树立“输出劳动力,带回生产力;输出打工者,引回创业者”的新理念,定期表彰返乡创业典型,努力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服务返乡农民工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创业基础平台,为返乡农民工创业提供良好环境。要结合实施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发展生态化战略,加速完善小城镇、工业园区、返乡创业园区、小企业孵化基地和各类果业、养殖业基地以及商品流通等公共设施建设,使之成为返乡农民工兴办各类企业的聚集地。在土地供给上,要完善制度措施,认真解决好返乡创业用地问题,将返乡农民农民工用地纳入城乡发展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强化政府部门效能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审批手续,提高服务水平,真正象对待外商一样对待返乡创业者,确实解决关卡多、办事难等问题。
(三)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为返乡农民工创业提供资金支持。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改进资信评估制度,要进一步扩大返乡农民工创业贷款贴息范围和金额,探索、改革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民营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式,县级财政要拿出一定数额的资金,设立创业基金,扶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发展。创业基金由财政部门管理,工信、民企、工商联(总商会)配合工作,一旦返乡农民工创业达到一定发展规模后,鼓励创业成功人士补足与银行等同利息纳入创业基金,实现良性循环,滚动发展。要进一步完善贷款风险管理制度,继续采用信用证制度、农户联保贷款制度和政府小额担保贷款制度,金融机构要出台相应便民措施,使国家出台的扶持中小(小微)企业发展的信贷政策措施惠及返乡创业者,解决返乡农民工创业资金所需。要根据国家鼓励民间资本合法运作的相关规定,制订相关激活民间资本的具体办法,推动民间资本合法运作,直接投资,释放出民间资本对返乡农民工创业的巨大潜力。
(四)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与效益。一是建立健全监测网络。要充分发挥乡镇人保所和企业(管)办的作用,有条件的村、居委会可设立服务站,做到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保障。乡镇人保所要和企业办开展对农民工返乡情况的长期跟踪监测掌握,了解其所需所想所求,协助返乡农民创业项目申报及评估认证申请,开展经常性的返乡创业项目的跟踪调查,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并及时传输相关信息至县有关部门。同时,根据企业发展需要组织好农村富余劳动就地转移和输出。二是要改进服务方式与手段,要抓好乡(镇)与县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的网络连接与畅通,实现资源共享,发挥效应。对有资金积累、有市场信息、有管理经验、有创业需求的返乡农民工实行特别的联系与服务,为他们创业提供方便。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宣传载体,大力宣传返乡创业政策和先进典型,介绍发布创业信息。可以利用中介组织网络大、信息来源广、反应迅速的优势,鼓励、支持中介组织参与到促进返乡农民工创业工作中来。
(五)优化培训资源,提高培训效益。要优化整合培训资源,统筹培训的资金、物力、师资等,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切忌撒胡椒面式的资金分配。要结合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发展生态化战略,为产业发展提供创造型人才和技术人力资源。要改革培训方式,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聘请高校或科研单位的专家教授定期不定期地对创业者开展专题讲座和企业管理咨询诊断,现场答题解惑。或对返乡创业农民以委托普通高校、行政学院、经管学院、党校等院校进行定向培训和到市级、省级、国家级重点企业、龙头企业、大型企业学习锻炼等形式进行技能、法规、管理等知识培训,提高其经济管理水平和创业能力。改革培训考核的机制,要以培训人员的创业成功率为主要考核目标,防止培训走过程,增强创业培训的有效性,提升创业的成功率。
(六)发挥工商联职能,服务农民工返乡创业。农民工创办的企业都是非公有制企业,是工商联工作的对象。在加强返乡农民工创业工作方面,工商联要真正当好政府“助手”,就必须针对农民工创业存在的问题与困难,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深入调查研究,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积极建言献策,推动相关政策的出台与落实,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环境的不断改善;要推动和配合政府部门在不同区域和不同行业建立各种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服务平台,鼓励和支持更多的返乡农民工参与产业转移、新技术应用、节能环保、先进制造等项目的创业,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打开视野、创造条件;要加强典型带动作用,广泛宣传返乡农民工创业典型代表的发展历程、奋斗事迹、经营战略、重要贡献,为返乡创业者提供借鉴,增强信心、迎难而上;要加强引导和教育,培养返乡创业者的社会责任文化意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引导他们正确处理好企业发展与经济大局的关系、经营状况与社会就业的关系、企业利益与职工利益的关系、诚实守信与市场秩序的关系、创造财富与回报社会的关系,通过同心工程、“感恩行动”、光彩事业等活动,增强他们对责任文化的认同感和使命感,切实为吸纳更多社会就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共同富裕多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