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教无小事,守法大于天(家庭教育随笔)
2021-11-02 11:25:21 13
2013年9月26日上午9时30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李某某、王某、魏某某(兄)、张某某、魏某某(弟)强奸一案。法院认定李某某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之规定作出以上判决。这个李某就是大名鼎鼎的李天一,著名歌唱家李双江和梦鸽的儿子。原本不少人担心李某在明星父母的庇护下可能脱罪。通过这次判决,我们再次感受到国家法律的尊严与公正。通过这次判决,每一位父母更应体会到良好的家教才是每一位青少年健康成长和每一个家庭和睦幸福的基本保证。
我们从网络披露的大量有关李双江家教信息,不难看出李双江夫妇在家教上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一、 缺乏原则的溺爱
也许是晚年得子,这位知名军旅歌唱歌对孩子的欣赏之情溢于言表,他坦言自己不打孩子,有时真想打,下不去手,“自己的眼泪先留下来了”。
溺爱不是真正的爱,因为溺爱满足的是家长的需要,是家长需要这种无条件满足孩子要求的感觉,家长在自己对孩子的“爱”中自我陶醉。孩子健康成长需要的是有边界的爱,需要规则。
正是因为一贯的溺爱,使李某目无尊长,无法无天。有李双江同事曾经看见李某生气起来打老子,这虽然是年幼无知时候的顽劣之举,但是我们可以断定李某此举一定未受丝毫批评更别说惩治。从小无家规,长大不守法。
二、 片面追求成绩
“自幼热爱音乐、喜欢唱歌,热爱体育运动。4岁选入中国幼儿申奥形象大使;4岁学习钢琴,师从于中央音乐学院著名钢琴教授韩剑明先生;8岁开始学习书法至今,师从清华大学方志文先生;10岁加入中国少年冰球队,多次参加国内外少儿冰球比赛。连续两届荣获全国希望杯青少年儿童钢琴比赛二等奖、中国作品演奏奖。全国少儿钢琴比赛金奖,第八届北京钢琴艺术节优秀演奏奖。连续三届荣获爱我中华全国青少年书法大赛铜、银、金奖。并入选2009激情奥运爱我中华青少年书画双年展。2009年入选为最年少的海淀区书法协会会员。”
这是李某曾经的光荣简历。李双江也自豪的说过:“我儿子叫李某某,小家伙圆圆的脑袋,胖乎乎的脸蛋,乌溜溜的黑眼珠,长得虎头虎脑的,很可爱。他聪明伶俐,今年才8岁,正上小学三年级,能背200多首唐诗,唱几十首歌曲,画也画得不错,被大家称为“小天才”。单单看这份简历,我们不得不说李双江夫妇在儿子身上花费了大量心血。可是他们似乎忘记了教育孩子,不但要看成绩单,还要看他是否心智健康,有无爱心,能否遵纪守法。
三、 毫无原则的包庇
孩子由小到大、由好变坏是有一个过程的,按常理分析,孩子变化是逃不过父母眼睛的。一旦孩子犯了错,家长的态度很关键,如果父母首先想到的是包庇袒护,或者依靠自己的影响力和关系来帮助孩子“摆事”,这无疑会让孩子有恃无恐,愈加胆大妄为。
其实李某早在2011年就已经有过严重的劣迹了。2011年9月6日晚,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山华府小区门口,一对业主夫妻在开车刚要拐入小区南门时,遭到后面一辆无照宝马和一辆牌照为晋O00888的奥迪司机殴打。夫妻头部被打流血。两打人者欲逃离被控制。事发后,此事在网上引起关注。经核实,宝马司机年龄15岁,无驾照,系著名歌唱家李双江之子李天一。事发后,李双江亲自出山与受伤夫妇会面双方达成和解之下,尚未成年的李某某因寻衅滋事罪被政府收容教养一年,并于2012年9月获释。
在李某某此前开宝马车打人事件之后,李双江夫妇也曾有过弥补,但是我们看到的更多的是刻意进行危机公关,却看不到他们反思自己的教子无方。尤其是此次轮奸案曝光后,梦鸽从来没有真心表达歉意,反而一味替儿子叫委屈,鸣不平。可见,毫无原则的包庇不仅没有能挽救儿子,反而把他推向了犯罪的深渊。
家教无小事,守法大于天。不管是高管明星,还是普通家长,我们身为父母一定要从李某事件中吸取教训,深刻反思自己的家庭教育是否存在误区。笔者作为一名农村中学班主任,也要加强家校联系,经常和家长们交流信息,提供家教指导。希望能以自己的微薄力量,带动每一个学生家庭都能学法、懂法、守法,为“中国梦家庭梦”的实现而努力!
李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