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工程项目变更累积影响索赔论文
2019-12-08 14:57:01 102
执行摘要更改的累积效应是由于多个更改之间的“协同效应”和更改部分对未更改部分的“涟漪效应”所致,这基本上是由于生产力的变化。造成的损失。本文描述了变更累积影响的原因,并分析了成功提出累积影响声明应采取的措施和策略。
关键字对劳动生产率损失索赔的累积影响
工程变更通常是导致项目项目投资失控和建设延迟的主要原因。工程变更对项目的影响主要体现在项目成本和工期的增加上。延迟。除了变更的直接成本外,多次变更的累积影响还降低了生产率并增加了工程变更成本。
一,累积影响变化的原因
(I)项目变化对生产率的影响
项目变化对生产率的影响是由于由项目干扰引起的变化。 “干扰”通常被定义为阻止项目参与者按照设计或计划实施项目或项目一部分的行为或事件。变化是造成干扰的原因之一,它会降低生产率并延长项目工期。
如果发生工程变更,承包商的正常施工节奏将被打断,正在进行的过程可能会停止,同一工作级别中可能会有多种类型的工作,并且每种类型的工作都存在重叠和协调数量增加,拥堵和完工中断;其次,由于新工程的发生,工作面扩建后有限的设施,施工设备和现场设备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同时,由于工程资源投资强度的突然增加,可能导致现场材料供应不足;此外,由于现场协调,参与者参与的增加以及正常施工流程的中断,项目管理之间的信息流增加了,信息处理也增加了,这些施工干扰导致了现场生产率的下降。
一旦现场的实际生产率低于变更前的计划生产率,如果按照原始施工计划继续进行施工,将不可避免地按时完成,并会增加成本。在这种情况下,承包商将调整原始施工计划,以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顺利实施改建项目。计划的调整带来了生产率变化的两个方面:一方面,由于工艺的优化,投入了更多的资源,可以改善生产率下降的情况并减少变化。另一方面,承包商可能会加速施工或返工以按时完成工作,而过度劳累会导致工人疲劳加剧;现场拥挤造成的停工,工作,完工和正常的施工节奏将导致工人的施工。情绪变化,负面现象;由于工人适应工作环境和对工作类型的了解,如果不改变工作内容,随着工作量的增加,工人将变得更加熟练于过程操作并在单位时间内完成工作。工作量在增加,即每单位工程量所需的时间逐渐减少,生产率逐渐增加。但是,当发生工程变更时,正常和重复的工作活动就会被打断和打断,使工人适应环境和过程。需要重新启动流程,因此更改后的平均生产率将低于更改前的劳动生产率。相应地,将需要更多的人工投资,并且改变的成本将增加,从而导致生产率的降低并且进一步加剧了改变的干扰。 。
(II)生产率对工程变更成本的影响
工程变更会引起变更干扰,工程变更和变更干扰是生产率下降的原因,除了直接成本。还需要考虑由于生产率降低而产生的间接成本。
生产率下降是间接成本的最重要也是最终形式。在变更成本中,间接成本主要用于生产力损失。因此,对这部分成本的补偿主要体现在对生产力损失的补偿上。
从合同价格的构成角度来看,项目的直接成本包括人工,材料和机械。生产率的下降不会影响所用材料的数量,而只会增加人工和机械投入。机械零件的输入容易根据机械类别的用途进行测量,并且人工成本的增加困难。从表面上看,增加的劳动力成本取决于生产率的下降速度,生产率的下降幅度越大,劳动成本的增加越大。此外,由于生产力下降而导致的人工成本增加的计算是成本影响定量分析的基础。与劳动力成本相关的生产力损失和责任划分的定义很难定义。一方面,变更由所有者主导,变更是生产力下降的直接原因。另一方面,生产率下降的原因还可能包括承包商的管理能力不足和施工协调不足等因素。在实际工程中,由于双方的职责混合,很难准确地量化各自的职责。
(3)项目中的两种类型的变更是城泰
由变更引起的某些干扰是可以预见的,有些是不可预见的,并且可预见的干扰仅发生在变更项目中。不可预见的干扰的一部分也可能影响其他未更改的部分,因此更改成本可以分为两类,即单个更改成本和更改的累积影响。
单一变更成本仅考虑单一变更干扰对变更项目本身的可预见影响,即变更时完成计划生产力的变更部分的成本。单一变更成本未考虑到因变更和未更改的项目部分而引起的不可预见的干扰,即未考虑变更对承包商劳动生产率的影响。由于可以预见会导致单一更改成本的干扰,因此通常会在更改之前对其进行定价,并且更改的价格应由双方协商确定。
更改的累积效果是发生多个更改时这些更改的总和。该效果是一个简单的添加,超过了单个更改的影响(通常是破坏性效果)。累积影响源自更改的“涟漪效应”和多个更改的“协同效应”。当同时执行多个更改时,更改之间的交互会破坏工程项目的原始协作顺序。这些变化的总影响超过了由单个变化引起的破坏性影响的简单累积。这种无关紧要的变化“协同效应”将对生产率产生不可预测的影响。某些更改的实施可能只会影响项目的某些活动,但是很明显,这很少见。更改可能会干扰未更改部分的工作。换句话说,特定的更改可能会影响整个项目的生产率。这通常称为更改的“涟漪效应”。
因此,项目的总变更成本是项目的所有单个变更成本加上变更的累积影响成本的总和。
累积影响由于其不可预测性,通常是发生更改后的定价。通常,在项目完成之后,遭受变更累积影响的一方将要求所有者以索赔的形式进行赔偿。
第二,变更累积影响索赔
在国外,变更的累积影响已得到法院的承认,但要成功执行累积影响索赔,承包商需要有证据证明获得补偿的权利,累积影响以及变更造成的损害。实施多个变更并不一定表示累积影响,但是由于承包商确实遭受了累积影响,因此承包商不可避免地必须拥有证据来识别变更的累积影响以获得补偿。成功。
(i)有效性索赔的累积效力
为了成功提出累积影响索赔,承包商必须证明他有权获得赔偿,即证明索赔的累积效力。累积影响索赔有效性的证明通常包括五个基本要素:发生了多次更改;承包商的生产率受到影响;生产力的影响来自实施这些更改;承包商在实施变更之前无法预见定价阶段的累积影响;承包商在谈判变更时没有放弃积累索赔的权力。
可以很容易地识别出多种变化的发生,而判断多种变化是否影响承包商的生产率通常是通过△方法来确定的。 △定义为完成项目所需的总实际劳动时间与预算基本时间之和加上批准的变更时间之差。
△可以为正也可以为负。正值表示项目完成比计划花费更多的时间,换言之,实际生产率低于计划或估计的生产率;另一方面,负值表示实际生产率高于计划生产率,这意味着在此项目上所需的时间少于计划时间。为了确保△只是项目变更的结果,有必要建立和统一使用△方法来评估累积影响标准。所以为了要在不同大小的物品通过眼睛之间的比较提出了%△的概念。 %△定义为△除以完成项目所花费的实际总工作时间。
%△= [总实际工作时间1(预算时间+变更时间)] /总实际工作时间×100%
确定项目是否受到影响时,在预算工作时间内在项目上,该项目分为“预算内”和“预算外”项目。预算是否超支以及项目是否受到影响属于同一类别。项目分为±5%△,分为受影响的(超预算)和不受影响的(预算)。根据一般保守的信念(承包商的估计能力为±5%△)提出此划分标准,以作为项目是否受影响的分类标准。
通常,如果可以预见更改对未更改部分的影响,则应在更改定价过程中将此影响包括在更改价格中,此后不能对此部分进行补偿。当单独为单个变更定价时,承包商通常不会考虑变更与对未变更零件的影响之间的协同作用。如果在实施更改之前预期可能发生的更改可能导致生产率下降,则更改价格已经包括由于生产率下降而给承包商带来的损失,此时承包商无法得到补偿。
(2)产生累积影响的原因
证明所有者主导的变更是累积影响的原因,而造成的损失则是累积影响索赔的核心,通常是由于累积影响索赔最难证明的部分。仅证明了多次变更和成本超支不足以证明变更是损失的累积影响。承包商必须将变更与成本超支之间的因果关系联系起来。
延误施工和降低生产率的原因可能不是业主主导的变更所致。承包商可以将损失归咎于业主,并要求业主赔偿。同样,所有者可能会因为不合理的变更成本而认为承包商的低价投标是不合理的,或者承包商的项目管理不善,并因此拒绝赔偿生产力的损失。因此,为了补偿承包商变更的累积影响损失,有必要确定与变更有关的因素与累积影响结果之间的关系。可能引起干扰的相关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变化强度
从以下几个方面可以理解变化的强度:变化的数量;变化的强度。变化的频率;批准变更期限与合同总期限之比。
2更改时间
更改越早,产生的负面影响就越小。设计阶段的更改小于施工阶段更改对项目的累积影响;该阶段中的时间越晚,对未更改项目的连锁反应产生的影响越大,生产率损失也越大;从决定更改到所有者执行更改的指令的更改处理时间越长,则累积效果就越大。
3种类型的变更工作
不同类型的变更工作(例如土木工程,设计,电气,机械等),劳动生产率的变动程度也不同。这是因为每种工作所需的做工水平和复杂性不同,并且各种工作对其他工作的依赖程度也不同。
4站点管理
承包商项目经理的项目管理经验,承包商对生产率的关注以及站点的人员配备也与变更对生产率的影响有关。项目经理从事类似项目的时间越长,项目管理经验就越丰富,就越容易控制变更的干扰;承包商与生产力的联系越紧密,现场工作的调整就越及时;现场人员不足,或者配置超出标准。工作表面的拥挤不利于减少变化的累积影响。
5建筑师/工程师的协调
建筑师/工程师与合作团队成员之间的协调程度越高,促进团队成员之间的协作越容易,从而产生了累积影响。
劳动生产率的下降程度用%△表示,用于衡量变化的累积效应。相关变化因素与%△之间的关系如表1所示。
(3)累积冲击损失量的确定
没有精确的定量方法来计算由冲击引起的损失。多次更改的累积影响。常用的方法主要是总费用。方法,测量周期分析方法,基准生产率方法等,但是这些方法无法区分所有者和承包商对累积影响的责任。在实际索赔情况下,业主通常会列举承包商对项目的干预。承包商的索赔被驳回,也就是说,业主认为变更的额外费用是由于承包商自身的责任,例如承包商的管理能力不足,计划不合理或资源不足。为了使承包商成功执行索赔,通常需要专家分析与变更的累积影响有关的各种类型的文档,从而确定累积影响损失的金额。根据国外此类索赔案件的法院经验,原则上,承包商无需明确说明每项变更如何影响项目各部分实施的证据。承包商只需要注意多种变化如何导致工作环境的变化,从而导致生产率下降。例如,对于美国的累积影响索赔,法院同意赔偿承包商的累积影响损失。法院认为,业主对原始合同的大量变更影响了承包商按照计划的生产率完成项目的能力,从而大大增加了工程成本和损失。承包商的预期利润。尽管承包商无法清楚地表明日常工作中的每个更改对项目的每个特定工作的影响,但是这些更改确实对项目的总体进度有累积的影响,因此承包商有权获得赔偿。
三。由于现行法律制度,变更累积影响索赔的策略
对于变更的累积影响尚无明确定义,为了增加索赔成功的可能性,承包商可以采用某些策略。
首先,在实施变更之前,承包商应保留实施变更后累积影响索赔的权力,并清楚记录此时已知或可用的信息,以便可以将其累积在未来的索赔。影响的不可预测性。
如果发生了累积影响,承包商应记录这种影响造成的损害,并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发出通知,要求赔偿。
实际上,如果承包商可以证明变更与所造成的具体影响之间的关系,则承包商可以直接提出索赔,而不是以累积效应的形式提出索赔,这种索赔的成功性很大高于累积影响索赔。同样,为了对变更提出累计影响索赔,承包商应准备其他索赔,以增加成功索赔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