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礼制与法制的关系及其当代启示论文
2019-12-30 13:56:04 125
在中国合法化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谈论古代礼节。可以说,礼仪与法律在中国社会的相互渗透是中国独特的礼仪。法治社会的特征。在中国古代社会,“礼节”最初是原始社会牺牲的一种宗教礼节。阶级社会出现之后,它逐渐转变为相关的法律规范。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法律制度的起源实际上是以前的礼节制度。而且,礼节的传统已经影响了当前的法律规范。中国古代法制的整个历史一直受到礼仪的影响甚至统治。可以说,中国古代的礼仪思想与法治思想融为一体。
I.古代中国的礼节与道德关系
“礼节”是中国文化思想的核心。自古以来,中国一直倡导礼节制度。行为的约束力远大于法律,“仪式”已成为道德的融合。在传统的中国社会中,“道德”比支配和影响中国法律制度的发展起着更为重要的作用。
II。中国古代的礼法关系
争论中国历史上的礼法冲突实际上是道德和法律。在秦朝至清末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道德始终是斗争的主导。唐代法律有以下说法:“道德是政治和宗教的基础,惩罚是政治和宗教的目的”,是对道德重要性的有效解释。今天,随着中国走向现代社会,它强调依法治国,但又不能脱离中国传统的礼节制度,因为传统的“礼节”是人们行为的最基本规范,它会无疑为现代法律的制定提供重要参考。
III。中国传统礼仪与现代法制的重要参考
“礼”是中国的本土资源,是中国几千年的传统文化,也是现代法制的必然要求。与中国古代礼节思想密不可分。中国传统礼节思想对现代法制的制定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1)仪式与法律之间的界限
尽管我们一直认为法律的起源是仪式,但不可否认的是,法律和仪式也有明确的界限。如果我们将“礼仪的本质归为道德规范的范畴,那么“法律起源于礼仪”就是法律源自道德。
法律的发展可以粗略地分为接下来的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法律与宗教和道德融为一体;第二阶段,法律与宗教分离,但仍然与道德紧密相关;在三个阶段,法律开始与道德分离,成为法律。独立法:在中国古代社会,道德法始终统治着法律,直到清朝末期,法律才开始摆脱道德控制,这可以说是古代的法治。道德主导的法律是其补充特征,中国古代思想家X子认为:他认为,“法律是规则的开始”和“法律的结束”是法律的衍生,“法律”是“礼”的衍生,法律源于道德,其中也包括法律不同于道德的含义。法律家们明确提出道德与法律的分离:“'非法君王不礼貌正义','法律是世界上最好的方式'”,李世民指出,“以礼待人,以礼待人” ”,指出法律是道德的最低限度,越过道德的底线,已进入法律调整领域。
(2)促进道德的合法化
道德既是法律的起源,也是立法的重要基础。将道德引入法律的想法最早出现在战国时代末期。他是合法化的发起者,他将保护旧贵族利益的仪式变成了反映封建贵族的新仪式。真正使道德合法化做出重要贡献的是汉代董仲舒。他融合了儒学和儒学两个思想,以特殊的方式开辟了中国古代法制史,并以其价值重塑了法律。 “礼”的道德启蒙有助于稳定古代社会的秩序,当然也有助于促进现代社会的稳定。
(3)道德与法律相结合,构建现代法治的和谐社会
在人类发展过程中,德治与法治始终是最基本的两个治理模式。在整个社会的道德控制,道德自律和道德建设中。法治以其规范性和强制性的性质弥补了德治的缺陷。在各种社会事件中,并非所有行为都可以用法律来衡量。在不违法的前提下,不道德行为只能依靠人们的道德自律,可以说法律规范了道德的最低限度,而美德规则对人们的行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对中国的德治与法治进行了几次讨论之后,中国最终选择将德治与法治相结合。有人指出,道德建设和法治同等重要,不应忽视。
IV。结束语
中国传统文化历史悠久,对现代社会的法律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只有提供有效的参考,我们才能进一步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中国构建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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