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月工作总结
2021-07-31 18:09:37 14
安全生产月工作总结
安全生产月工作总结1:
一、领导重视,职责明确
按照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指示,我局把安全管理工作放在领导班子日常工作的重要位置。一是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指定领导班子成员具体抓安全工作,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领导同志对抓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管理意识;二是结合单位的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三是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将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用局机关正式文件的形式下发至每个人。局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副组长为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其他副职领导既要履行分管业务工作职责,又要履行分管业务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安全管理新机制,严格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的有关精神,做到时刻关注安全,下大力气地抓好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工作。
二、宣传到位,意识提高
今年以来,我局注意结合各项活动和重大节日,大张旗鼓地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宣教工作,组织学习《消防法》,参观消防宣传教育基地等,局领导经常强调用电用火的`安全,不断提高大家的消防意识和消防技能,确保不发生任何火灾事故。组织大家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法》,加强小车司机和摩托车行驶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遵守交通规则和增强安全意识。坚持定期组织安全知识学习,定期召开安全工作分析会,坚持组织安全工作检查,开展安全工作总结,做到及时分析安全工作形势,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针对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苗头及时制定整改措施;积极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百日安全无事故”和“预防重特大事故”等活动,有效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预防了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结合实际,措施得力
我局能积极发挥职能,起到领头羊的作用。能及时组织系统各局传达、学习有关会议精神、安全政策、法规和有关文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组织系统单位定期检查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开展“创先争优”实践活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今年在局机关经费比较困难情况下,对全局办公室的门窗、用电线路等进行更换,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使局机关工作环境大大改现。同时加强局机关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每逢节假日,领导带头值班,并对电脑、文档室、财会室、会议室等设定专人管理和使用,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一年来,通过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安全生产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达到了上级的要求,全局未发生安全事故,有力地推进全市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安全生产月工作总结2:
根据***市建设局关于开展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安排,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市建筑业开展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并于20**年5月24日下发了《***建设局关于开展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了部署,成立了以局长郜梅雪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深入开展安全宣传活动。
5月25日,我局召开了全市各施工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及安全员及我局的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大会,部署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对活动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安全生产月”拉开了序幕。
活动期间,我们组织各施工企业进行了由国家安监局举办的“安康杯”安全知识竞赛答题1000多份,宣传条幅100多幅,小型标语上千条,悬挂安全挂图58套,并印刷宣传单一千份,深入施工现场,街头进行宣传分发。为了便于记忆,我们把安全规程编写成快板的形式,因为读的上口,深受工人的喜爱,有利的提高了工人的安全意识。
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安全生产月期间,我们对全市的安全工作进行了拉网式大检查,共查工程39个,下达隐患整改26份,停工指令2份,监督检查记录20份。共查处隐患130条,其中安全管理30条,文明施工**条,脚手架20条,三宝四口27条,塔吊5条,施工用电16条,物料提升机11条,施工机具7条。通过这次检查发现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1、安全管理方面:项目经理不在现场或多个工程为同一个项目经理;安全资料雷同、抄袭现象严重,不能本工程实际编制相应的方案; 部分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2、建设单位专项安全资金:这个问题仍停留在程序中,未能真正落实,只是在资料里体现,甲方并未真正拨付专项资金。这样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投入得不到保障,施工单位就想法设法偷工减料,减低安全生产成本,野蛮施工,给安全生产带来很大的隐患。
3、建筑起重机械:《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于20**年6月1日起执行,成为我们加强起重机械管理的坚强后盾。我们对全市的塔吊进行了一次专项治理及检查,发现部分塔吊未办理备案手续;无起重机械拆装、安装资质。
4、监理单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安全监理规程》明确了监理单位的责任和义务,但是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仍未能得到改观,重质量,轻安全。并且监理的安全资料差距很大。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人员,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杜绝多个工程一个项目经理的现象。推动企业建立管理标准化,操作规范化,施工现场文明化的综合管理体系,树立样板,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2、加大对建立单位履行安全职责的管理力度,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建设安全监理规程》的要求,进一步增强监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提高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管能力,发挥安全监管的作用,对不履行安全职责,不按规定进行监理的监理单位及人员进行通报。
3、加强对塔吊的备案监查,督促未办理备案的进行备案,鼓励企业办理起重机械的安装、拆装资质。
“安全生产月”活动已经圆满结束,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但是安全生产却是一个长期的,需要常抓不懈的工作,我们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各项责任制度,加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安全监管,确保“迎奥运、保平安,促发展”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