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与现代基本建设矛盾与对错的论文
2020-09-24 12:05:25 65
摘要:文物是历史标志,反映了历史记忆。如果没有历史文化的城市,就没有历史灵魂。现代城市的传统与现代文化之间,城市建设与文物保护之间或多或少存在矛盾。要在两者之间找到平衡,需要城市管理者做出理性而科学的决定和计划。本文试图从多角度对文物保护和现代现实条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于文物保护与城市建设之间的矛盾,亟待解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文物保护;现代城市建设;保护古建筑;值;规划;设计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工业化的深入,加速发展。随着城市化建设,对城市基础设施的数量和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加剧了中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文物保护之间的矛盾。尤溪县在文物保护和城市建设中也遇到各种矛盾和冲突。同时,不动产的文物保护是文物保护领域的重要内容。随着时间的流逝,固定的文物注定会受到风化,人为破坏和其他因素的影响。是保护不动产的关键。
“古老建筑”是指各种现有的建筑物,构筑物,邻里,村庄,城市的旧城区,甚至整个古城。一个城市在不同时期的建筑物,例如历史书,文件,记录着城市的沧桑。只有对那些标志着文化和技术水平或具有特殊人文意义的古老建筑进行完整的保存,才能使城市的历史永无止境,并使城市始终散发出长久的魅力和光彩。建设部和国家文化遗产局及时选定了一批具有高价值的代表性古建筑纳入文物保护范围。同时,在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基础上,对保护历史街区提出了明确要求。
这是对古建筑的保护以及对一般历史文化城市的保护。具体设置了一个中间层,也就是说,在著名城市中选择一些具有一定历史和文化内涵的代表性地点。保护其建筑物和特定环境的基本原始外观。尽管许多历史文化名城已根据规划要求划定了几个历史街区,但实际的保护工作尚未开始。在某些地方,原始的保护区已经逐渐被侵蚀或取消,而那些本应受到保护的古老建筑则消失了。 。
保护城市的传统文化和建筑遗产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继承和发展先进文化的必不可少的基础。最初提出“历史街区”和“历史区”的概念的原因是,除了作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外,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历史并可以被发现城市发展的历史和建筑文化的演变因此,上下文还具有划定和保护历史街区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因此,人们关注文物的历史价值,考古价值和研究价值。但是,文物的缺乏和破坏给城市建设带来了很多麻烦,这是今后必须考虑的问题。如何应对文物保护日益严重的现状?
1文物保护的现状
赤尤溪县位于福建中部腹地,县域大,文物资源丰富。但是,由于自然和人为因素,许多文化保护该单位及其周围地区遭到破坏。例如,唐代的“金鱼井”和尤溪市的地标性建筑“沉福门”等大量文物,已成为城市化进程中的“孤影”。如何更有效地保护它们并使这些文物长期“健康地存在”是我们文物工作之前必须解决的紧迫问题。
1.1文物的周围环境非常破坏
在旧城改造期间,一些文物受到了保护,但周围的环境受到了破坏。留下的孤单的“遗物”,这种“遗物”不能完全解释当时的生产和生活的“情景”,而在现代建筑背景下的文物遗迹似乎有些不兼容。
此外,为了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大多数地方政府都充分利用了文物古迹所在的黄金地带,建立了一些与文物古迹极不相称的现代娱乐设施。结果,文物古迹的环境更具破坏性。
1.2文物保护资金与城市建设资金之间的冲突
为了保护文物,需要大量的资金和空间,但更多的资金用于城市建设,因此减少用于维修和保护历史建筑和周围环境的资金,因此通常的做法是利用文物为城市重建和建设铺路。结果,大量文物被人为破坏,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被残酷地遗弃和遗弃。
1.3地方政府无法妥善处理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
一些地方政府领导人不了解法律,也不遵守法律。他们是经济发展的决策者和文化遗产的保护者。因此,当两者的利益冲突时,他们常常为了直接的经济利益而牺牲文化遗产资源,自然资源和包括人类环境在内的生态环境。 ,造成历史文化特征的破坏,对文物的破坏屡屡发生
。
1.4执法不足
在目前的法律体系中,用于保护文物的法律法规不多,但其制定的主体并不统一,而且文化许多地方的文物部门,计划部门和建筑部门都在这方面有规定。在一些城市,人民政协还建立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并制定了各种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法律法规如此之多,文物的执法主体也不同。
2关于两者之间矛盾的建议
2.1首先是民生问题
文物最初存在,第一个任务是使用它们。指在我国历史中保存的具有高度文物,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的建筑物。这些建筑是该国重要的历史和文化遗产,是民族文明的重要标志。它们不仅是古代劳动者智慧的结晶,而且是研究古代社会的宝贵历史资料。 “文物”只是后世赋予它的附加值。当文物与人民的需求发生冲突时,必须综合考虑文物和民生的利益,必须考虑对文物和民生的保护。利益。
2.2从经验中学习和教训
建筑文化遗产是历史标志,具有历史记忆。如果一个城市没有历史和文化,就没有灵魂。在苏州,舟山等地的城市化进程中,虽然一些文物得到了保护,但许多文物被“吃掉”并得到体现。要吸取全国各地文物保护的良好经验,借鉴他人的经验教训,避免在基建中破坏文物的现象,重蹈覆灭文物的错误,做好保护工作。文物。
2.3制定保护条例,并由各部门共同努力
各部门对非法文物的执法工作非常有限。 “只有通过部门和综合管理的共同努力,我们才能取得适当的成果”。从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建筑史研究所所长陈同斌的角度来看,“提前规划”是避免文物保护与旧城重建之间矛盾的有效措施。保护文物的问题,以免造成后续问题。 “
2.4建议根据国家文物局的现有监督部门,根据文物资源的数量,质量和地域,建立国家文物检查系统
发行等,增加了地区文物监督管理机构的数量,直接由国家文物行政部门管理,
负责对地方文物的保护和管理进行监督。调查和处理重大文物侵权案件
2.5将城市特色纳入现代建筑
“功能性城市”与“文化城市”不应相互对立。不仅要展现现代文明的新风格,还要彰显文化城市的风采,如果在城市规划中充分考虑城市的文化特征,以文化遗产和城市特色作为城市形象的基础,文物将不再被视为城市发展的重担,而是城市不可替代的重要资产。它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资本和力量。在发展过程中,将保留和继承地域文化,传统民俗风情和住所形式,并建立“形状”与“意义”相结合的城市设计创新理念。
2.6历史遗迹应伴随城市发展。
实际上是历史文物保存的形式有很多,既可以采用原始形式,也可以将其与照片等图像数据一起保存。保护历史文物的意义必须是巨大的。如果这对当今社会没有什么意义,那是为了什么?这是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因此,如果文物的价值不太高,则可以照片,资料等形式保留下来;如果发现某些文物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则可以建造主题公园来保护它们。
3一般性讨论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目前出现的各种问题大多伴随着大规模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高强度的城市土地发展。生产。探索与时俱进的发展环境,离不开矛盾的解决。保护城市的历史和文化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但主要责任在于政府。即使在高度市场导向的国家中也是如此。与许多欧洲古代城市相比,除个别城市外,中国的历史文化名城对文物的实际保护(对文物的保护)和对原始特征的保护(对历史街区的保护)的范围要小得多。所谓发展与保护之间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是人为的,但首先是由于政府在城市规划过程中决策不当造成的。例如,近年来在杭州启动的清河坊历史街保护项目,是市政府决定在保留之前对计划进行调整并取消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决心。所谓“解锁铃必须是铃人”
。同一类型的历史区块可以适当地合并,而无需寻求越来越多的完善。特别是,应努力保护能够反映城市历史特征和地理标志的传统街区。也可以适当地集中和重建一些分散且严重破坏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古建筑和古建筑构件,并结合历史街道的保护,便于长期管理和使用。可以出售,租赁某些适合民用的计划建筑遗产,并可以在允许的范围内改变使用方式,但是房主或承租人必须根据法规承担保护责任。
因此,我们必须努力培养历史街区的内在生命力,建立历史街区的长期保护机制。这是对历史街区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矛盾的根本解决。例如,湖南凤凰县在保护城市古建筑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方面非常有效。一方面,大力保护和修复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历史名胜古迹。另一方面,大力发展旅游业。也就是说,环境顺应自然,人与自然的生命力并存。无论是对历史街区和古建筑的保护和维修,还是对城市的扩建,地方政府和规划建造者始终坚持随地形和景观的变化而灵活变化。通过这种方式,古城的人工环境和自然环境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达到了独创性和自然完美的水平。
文物古建筑是全人类的财富,科学保护人类是全民的责任。我们必须以新的认识,新的思想和先进的现代科学积极面对当前古建筑的安全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实施政府。领导,集体管理,专家和集体的结合以及集体防御和集团治理的基本要求确保了古建筑的安全。同时,我国必须培养具有前瞻性的建筑设计师,他们可以将城市特色注入现代城市建设中,并挖掘文物的价值和城市的潜力。我们有责任和义务保护这些人类文化遗产和财富,使其世代相传,可持续地使用它们,并在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上保护文物和古建筑。正确处理城市建设与文物保护的关系,不仅可以保护文物,合理利用文物,而且可以使当地的城市建设保持自己独特的文化特色,与其他城市建设模式将不一样。和模型。效果非常明显。相反,无视自然发展的规律,盲目地进行城市改造,大量破坏文物,可能给自己和子孙后代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文物保护和城市基本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政府必须在计划,资金和政策上给予支持。在全体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本文将在文物保护和城市建设方面做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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