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流通业发展国际观察论文
2020-08-08 04:40:02 58
摘要:作为国民经济主导产业和服务业中最大的产业部门,商业流通业引领消费,促进生产,引导投资,促进结构转型,实现良性循环国民经济的效率和效率起着重要作用,并且是各国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本文通过对美国,德国,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商业和流通业发展的特点和经验的深入分析,得出结论,商业和流通业的健康有序发展离不开严格而灵活的政府控制,健全而完善的法律法规,及时有效的促销政策,科学而有前瞻性的规划指导,因地制宜的配套措施以及全面多样的协调机制。这将为中国制定贸易流通业发展战略提供参考,对当前关注扩大内需,促进贸易流通业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字:商业与流通;政府监管;法律法规;行业协会
商业和流通是主导消费,促进生产,引导投资,促进结构转型,实现良性经济循环并改善国民经济的效率和效率,并且是重要的因素之一各国服务业发展的内容。在长远发展中,发达国家和地区已经建立起较为完善的贸易流通业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形成了政府,行业协会,政府,行业协会等行业的“三位一体”管理和促进体系。和企业。本文总结了美国,德国,日本,韩国和台湾等典型国家和地区贸易和流通业发展的特点和经验,为中国发展贸易和贸易提供参考。流通业发展战略。本文主要分析典型国家和地区商业流通业的发展经验。
首先,政府对贸易和流通业实行严格而灵活的法规
由于贸易和流通业竞争激烈,总量和结构都很容易为了不平衡,世界各国普遍加强了贸易政府对该领域的监管。尽管在美国实施了自由竞争制度,但在商业流通领域仍存在严格的规定。在商业设施的规划中,网络配置显然分为城市中心,区域中心,社区中心和社区。它们分别受到监管,以确保合理的构造和适当的规模。并有效竞争。日本是一个拥有自由企业制度的国家。政府无权直接干预企业的活动,而是以法律形式对其进行监管。根据流通业控制模型,可分为以下类型:
(1)美国自由竞争模型
美国奉行自由市场经济,政府不直接干预微观经济活动,但通过制定法律,颁布的政策等来监督商业活动并为企业提供服务。联邦委员会是美国重要的企业管理机构。它由法律和经济专家组成,负责情报收集和数据收集,并控制商业组织的活动。美国商务部几乎没有参与国内商品流通的控制。商业流通业的监管主要由地方政府执行。每个城市都制定了规范建筑,保护环境和限制大型商店建设的法律法规。表格显示了在该地区开设大型商店的合理性。
(2)德国的适度管制模式
德国的市场经济体制遵循自由市场和社会平等的原则,并强调需要在以自由为中心的市场机制中发挥根本作用市场竞争它还提出,为了克服市场缺陷并确保社会公平,政府需要通过经济政策进行调整和控制,创造良好的环境,鼓励竞争,并提高经济活力和效率。
(3)日本政府干预模式
作为后市场经济国家,日本市场经济体系的运作重点在于政府在企业决策中的引导作用。政府是宏观经济决策的主体,通过经济计划,产业政策等干预经济,充分发挥产业政策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其商业流通业一直处于政府管制的框架内,目标明确,产业政策措施完善。政府通过政策干预,法律规范和行业指导进行监管。
(4)中国台湾的民间主导模式
在1950年代,中国台湾实行了高度集中的经济体系。 1990年代后,逐渐实行了自由化,国际化和制度化,以减少对经济的直接干预。在流通业监管方面,要努力消除不正当竞争,确保市场秩序。台湾在台湾的贸易和商业行业采用一种管理模式,该模式由政府和私营部门共同管理,重点是私人管理。除了颁布法律和法规,它还更多地依靠私营部门协会和公司来进行自身的管理。
第二,健全的贸易和流通业法律法规
从典型国家和地区的发展经验来看,法律法规是贸易发展的基石和流通业。贸易流通业具有竞争力高,进入壁垒低的特点。有必要制定严格的法律法规,并通过法律对整个行业进行管理和监督。只有有法律,贸易和流通业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完整的法律法规体系将有助于贸易和流通业朝着合法化和标准化的方向发展。其立法旨在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并侧重于支持工业和企业的发展。
(1)美国国会立法
美国贸易和流通立法有两种类型:第一,促进商业竞争和防止垄断的法律。例如,在1930年代,美国的零售连锁店向供应商收取各种费用,最终迫使美国的中小型制造商和分销商共同向联邦法院提起诉讼,并为“罗宾逊波特曼法案”(又称“连锁商店价格限制法”的引入已引起美国零售业的历史性变化。第二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国会通过了许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消费者,包括《食品卫生和药品法》,《肉类检疫法》,《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和《卡夫瓦利尔-哈里斯修正案》,美国没有统一的物流法,但从物流业的角度来看作为一个整体和特定的物流职能,其物流政策和法规体系是完整的。在美国全面控制时期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压制了运输业的自然垄断并保护了公共利益,但限制市场准入和定价率也已成为物流业未来发展的严重障碍。 。 1980年代后,由于政府的宽松控制和良好的制度环境,美国物流业得到了迅速发展,效率大大提高。
(2)德国立法控制权
德国在商业网点建设初期就追求自由竞争,但是随着1970年代出现了新的商业形式,政府开始合并商业网点发展计划。 1998年,政府制定了《土地规划法》,以立法手段规范商业网点的建立,以确保市场秩序。针对大型卖场的特点,政府出台了专门的规定,规范了其设立和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商业网络规划体系。德国“政府监管,企业独立运作”的市场运作模式促进了其贸易和流通业的发展。
(3)日本法律法规
日本流通业的管理目标是:满足消费者需求并改善社会福利;确保及时和适当的供应;提高流通业效率。日本商业法规已经完成。 《禁止垄断法》,《防止不正当竞争法》和《大商店所在地法》等法规限制大型零售商根据其主导市场地位与供应商进行不公平交易。日本零售业的立法目的是“规范市场竞争并协调各方利益”,强调社会政策的性质,并能够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而及时调整。日本政府通过制定和完善与流通业有关的各种法律和政策,促进其良性和快速发展。例如,2001年7月,政府发布了《新综合物流实施政策纲要》,努力建立具有国际竞争力,高发展性,综合效益和最便捷服务的现代物流体系。 (4)《韩国工业发展法》
为了促进分销业的平衡发展,韩国政府于1997年4月实施了《分销业发展法》,其中涉及了分销业的发展计划。振兴流通业的具体政策和措施1.夯实流通业发展基础,优化中小流通企业结构,惩处违规行为。 2001年7月,工业和资源部颁布了《循环工业发展法修正案》,旨在提高循环工业的竞争力,提高工业效率,放松对循环工业的法规。从《流通业发展法》到其修正案,对大型商店的限制已逐步放宽,该法还包括了中小型零售业现代化的政策。
(5)中国台湾的法律法规
中国台湾地区拥有一套完整的农产品营销法律法规,涉及批发商的建设,管理和运营市场。市场的性质,主管当局和运作方式。规定必须按照统一规划,经审批后建立农产品批发市场。对于进入市场进行买卖的供应商和承销商,实施了严格的准入制度。市场为承销商建立信用档案。承销商将非法经营被勒令退出市场。批发市场依法提供价格查询服务,积极促进拍卖交易,改变人工投标方式,使用现代电子设备,克服“黑箱操作”等人为因素,维护市场秩序。
第三,及时有效的商业和贸易流通促进政策
根据典型国家和地区的发展经验,政策是促进贸易发展的重要动力和流通业。典型的国家和地区已经颁布了一系列发展贸易和流通业的具体政策,这些政策是切实有效的法律法规。
(1)日本的政策干预
日本流通业的发展思路是保护国内产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并维持市场交易秩序。为了禁止大企业垄断,政府制定了《禁止垄断法》,并出台了一系列保护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例如《中小企业基本法》和《中小企业基本法》。 《中小型零售企业促进法》。国际贸易和工业部负责产业内贸易和对外贸易的政策制定。制定零售贸易政策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平贸易委员会和地方政府。除政府部门外,还有一些“企业法人”作为准政府组织,负责执行政策,负责调查研究,宣传教育和实施协助。日本零售政策的颁布侧重于竞争政策。 1985年以前的竞争政策,由于对中小企业的过度保护,限制了竞争机制的运作,导致流通领域形成了高度组织化的序列结构,其阻塞和排他性构成了障碍。国际业务进入日本。
(2)韩国的扶持政策
韩国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扶持始于1996年的《改善韩国结构的特别促进法》。中小型企业和确保运营稳定性”,包括与商品交易市场的重建和重建有关的特殊规定。 2002年,制定了《关于改善中小企业结构,促进商品交易市场活跃的特别措施》,以完善对中小企业流通业的扶持政策。 2004年,制定了《商品交易市场培育法》,为中小零售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 2005年,制定了《商品交易市场培育特别法》,并提议建立“市场管理支持中心”。根据对商品交易市场现状的调查,政府针对不同的市场制定了不同的支持计划:对于竞争激烈的市场,政府的支持重点是改善设施和促进管理技术的现代化;对于有潜在复苏潜力的市场,促进其适应本地区和市场特点的重建;在功能丧失或下降的情况下,由政策指导的功能转换或市场使用。
(3)支持台湾的公用事业
在中国台湾,农产品批发市场是一种公用事业,它反映了社会的公益性,并发挥了信息指导等功能。 ,质量监督,仓储和分销。在形成农产品交易价格时要实现公平,公正和透明,并增加农民的收入和消费者福利。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批发市场的建设保持。首先,农产品批发市场中的土地通常由“政府”以低价租给批发市场经营者。甚至在“私人政府”将私人土地转移到批发市场之前,也要对其进行征用。第二是“政府”注资。例如,台湾的高雄农产品批发市场由高雄市政府投资的49%和高雄农业协会的51%组成。第三是免税。中国台湾对农产品交易实行免税,进入农产品的成本低。第四,市场建成运营后,由独立的市场法人管理。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利润较低。经营者只能通过发展农产品产业链中的其他环节来获取利润,其他部门和机构不得干预。
四,科学和前瞻性的贸易流通规划指南
(1)德国规划指南
德国采用规划优先管理贸易和流通业的方法,建立清晰的业务网络计划。首先,以方便生活为原则,进行网络规划,加强道路,水电等设施建设,鼓励在居民点建立商业网点。其次,根据城镇的特点和发展前景,建立不同层次的商业中心,将全国各地区的发展计划分为高层中心,中层中心等,制定出一个统一的业务发展计划,使城市之间有一定的竞争,但在商品种类和供应方式上又相辅相成;再次,保持业务格式,产品和服务的多样性和竞争力;最后,为建立大型商业网点制定专门的管理规定。德国政府为物流业的发展制定了全面计划,提出“长途运输主要以铁路和水路为基础,中间连接和分配主要以公路为基础”,并进行大规模的战略投资在物流园区。政府继续增加对通讯,信息和其他技术领域的投资,建设新的货物中转站和新的物流中心,以提高物流效率。
(2)日本的行政指导
行政指导是日本政府管理企业的非常独特的手段。日本国际贸易产业省通常以“行政指导”的名义规范商业活动,以使其符合政府的意图。日本农林水产省,中小企业厅,公平贸易委员会和地方公共组织都在各自辖区内为该行业的发展提供行政指导。目的是:有关部门对零售业的每个分支机构规定具体的业务资格和经营条件,严格审查资格,保护消费者利益,规范市场;严格执行法律,形成公司重视信誉,诚信经营的行业氛围,使交易各方在互信的基础上建立长期合作关系;通过政府指导,建立现代社会流通体系,实现流通领域业务的现代化,组织化,协同发展。
(3)韩国的市场建设计划
韩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和运营基于《农业安全法》,该法强调保护生产者的利益和消费者和农产品交易的公平保证透明。韩国的建设计划,市场选择,投资以及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管理都是由政府领导的,这使其成为科学布局并在该地区建成。建立大型的中央市场,增加单一市场的规模,提高市场流通效率。韩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对市场主体,特别是批发市场法人制度有明确的规定。批发市场法人是市场开放者指定的主要通过拍卖接受农产品委托的市场实体。批发市场法人收取手续费,政府对市场法人各种农产品交易的手续费有专门规定。韩国农产品市场法人在农产品的收集,价格形成以及对农产品市场信息的反馈中发挥作用。
五个用于当地贸易和商业流通的措施
(1)德国的措施
德国的人口分布分散。为了适应此功能,政府将城市按功能分为工商业区,混合区,工业区,市区,乡村区,居民区和特殊区。小型企业网点分布在各个区域,大型商店仅在市区和特殊区域建立。大城市分为不同级别的商业中心,并独立承担相应的商业安全任务。许多大城市都以城市地区为中心,实施中央发展计划,并规划商业商店的布局。德国政府高度重视物流理论和技术的研究与应用,为科研机构与企业之间的合作提供补贴,并促进成果的应用以获取全球竞争优势。为了适应物流全球化的发展趋势,政府制定了基础设施和设备的基本和通用标准,安全和环境的强制性标准,并支持行业协会制定物流业员工的行业标准,语言标准和资格标准。运营和服务。确保物流活动的顺利进行,促进物流教育的发展。
(2)日本措施
日本已经建立了以农业行政部门为基础的农产品流通管理系统:在国家一级,由农林水产省分配局负责对于农产品流通行政管理,在省,市两级,地方农林行政部门的流通室负责履行职能。此举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产品生产与流通一体化运作的原则,符合农产品生产商业化的规律,可以减少“许多政策”,充分发挥与生产者和消费者一致的农业行政部门的管理和服务职能。互惠互利。为了应对空气污染,交通拥堵和能源限制等问题,日本政府已采取措施普及低污染车辆,加强车辆尾气排放控制并实施低硫柴油。同时,要改变物流业的运输体系,改变传统的运输方式,建立高效合理的运输方式,改善运输配送环境建设,解决公路运输对环境的压力。机制和效率。政府已开始建立环境负荷较小的物流系统,通过多种运输方式的灵活转换来实施复合运输,并利用公路,铁路和船舶来运输多种形式的货物。此外,它还建立了完整的静脉物流系统,促进废物的回收和利用,节约自然资源,并开发回收的可再生资源。
(3)韩国建立行业规范
韩国批发市场采用标准拍卖交易方式。对于场外拍卖的类型和交易方法有专门的规定,只有通过拍卖以外的其他方式,才可以将场外交易目录中列出的那些发行给市场。拍卖的主要方式是市场的法人收集一定数量的农产品,并在公共时间内将其出售给批发商。韩国农产品通过竞争性销售,公平交易和适当的价格定位来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
六,全面的商业流通协调机制
(1)美国行业自我监管
行业自我监管起着行业协会在美国商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行业协会的组织和协调对行业的商业行为具有极其重要的约束力,其工作在政府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美国行业协会通常规模很大。例如,批发业的行业组织是“全国批发经销协会”,它由112个国家的批发业协会和45个州,地方和地区的行业协会组成。它负责市场信息收集和业务运营协调。及行业标准。美国物流管理协会不仅促进物流业的联络,合作和研究,而且还进行物流人才培训。该协会的物流理论研究与实践紧密结合。研究结果集中在技术应用,供应链管理优化模型,物流各个环节中特定问题的解决方案以及企业物流解决方案的设计上。
(2)德国政府与商会之间的合作
德国贸易与流通业的显着特征之一是政府与商会之间的紧密合作。联系。德国有约30万个协会和联合会,目的是促进行业发展并满足企业需求。它在影响政府的产业政策制定,开放国际市场和协调劳资关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德国最大的商会由德国工商联合会和德国中小企业联合会组织。政府委托商会完成任务并监督其行为的合法性。这种分散的管理模式适应了低成本,高效率工作和现代经济生活的需求。作为德国最大的物流专业协会,德国物流协会积极协助政府进行物流规划,政策制定和协调管理,并继续扩大规模并形成更紧密的网络,以在促进德国发展方面发挥更大作用物流业。政府督促企业改革运输,仓储,包装,装卸,流通加工和管理等物流环节,努力减少环境污染和资源消耗,实现绿色物流。
(3)韩国农业协会全国农业综合合作组织。这个由政府领导的农业合作组织很快在该国形成,与当时的农业生产模式和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相吻合。韩国农业合作社致力于支持教育,并成立了农业合作社教育学院,农业合作社环境农业教育学院,农村教师教育学院和农业合作大学。功能齐全的教育和培训体系的形成,提高了农民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促进了新技术的推广,并提高了农业生产率。农业协会不遗余力地发展农产品的分销渠道:在农产品生产地区建立销售中心,低温储藏室,分销点和仓库,以保持产品的新鲜度,增加产品附加值。 ,保护农民利益;鼓励会员农民创造品牌农产品;支持经济和技术出口农产品生产的农民。
(4)中国台湾地区的行业自我管理
总之,美国,德国,日本,韩国和美国的贸易和流通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没有严格的政府严格的商贸法规,健全而完善的商贸法规,及时有效的商贸促进政策,科学而有前瞻性的商贸规划指南,与之相匹配的措施,就不可能在中国台湾取得成功。地方商贸,全面协调的商贸机制。在发展中国的贸易和流通业时,我们可以借鉴典型国家和地区的经验,以国际视野规划,促进和监督贸易和流通业的发展。这对于中国当前关注扩大内需,促进贸易和流通业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