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民法视角下网络服务商与用户的权益的保护的论文
2020-09-24 19:17:26 53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全球信息化的发展,信息时代的电子商务已经成为人们财产交易和日常生活流通的一部分。结果,电子商务经济活动与电子商务法律体系相辅相成,电子商务的各个方面都影响着相关法律体系的完善。 Internet平台为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服务基础,因此也成为了新的民间主题在线交易服务提供商。作为专用在线交易平台上的服务提供商,它具有Internet上电子商务必不可少的功能。它是必不可少的功能,经常会引起各种纠纷,澄清其地位,权利和义务是保护在线虚拟财产交易的基本要求。
I.规范网络虚拟财产的必要性
以网络平台为电子商务基础,法律环境的每一个行动也都可以指导,规范和管理保证网络环境的变化。如今,中国已迈向信息社会,互联网平台上的虚拟交易也日新月异。本文从网络游戏运营商与网络空间游戏用户之间发生的虚拟财产纠纷案件入手,分析了网络虚拟财产法律制度的构建和完善,以浙江省临海市的典型案例为例。上海互联网开发公司。
2.案件简介和论点重点
(1)案件简介
对于信息时代的我们来说,在谈论游戏时,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不同的感受和经历。在线游戏带来的感觉总是虚拟的,但并不是每个人都能从虚拟世界中认识到游戏的这种虚拟本质。相反,在实际情况中,也有很多玩家将全部投资投入到游戏中,将游戏带来的真实画面感觉视为真实生活。浙江省临海市有这样一个球员。在游戏中,他自己购买的“必要设备”无法使用,在现实生活中,他将上海互联网发展有限公司提上了法庭。
Chen是上海互联网发展有限公司运营的在线游戏的玩家。2008年5月,Chen向其他在线玩家支付了800元,仅用于购买拥有“布鞋”的游戏设备。由这个玩家。由于在线游戏公司对游戏设备有相关规定,因此在陈的现有游戏环境中,游戏设备被锁定。在线游戏中的Chen角色无法使用布鞋。 Chen对在线游戏设备深感兴趣,发现它不可用,Chen不愿意。因此,他在线支付了服务费。为了保护自己钟爱的游戏设备,他委托上海的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以其游戏角色的名义对设备的存在进行定期维护。随后,陈于2008年9月起诉法院,辩称上海互联网发展有限公司违反了合同,并要求一家公司在他的游戏帐户下恢复名为“布鞋”的设备。
某公司辩称陈某在行事只能通过注册将在线公司的游戏玩家称为真实用户。注册时已将相关协议告知注册人。用户只能通过单击接受协议,才能继续行使其对游戏帐户的权利。该协议表明,用户有权对侵犯游戏的操作环境和公平性采取必要的措施,最终解释权归在线游戏公司所有。陈明知道,这一系列设备在正常状态下已经超出了游戏中角色的属性,并且仍在购买设备。用户的行为影响了整个游戏环境的公平性,并违反了用户在游戏环境中不应执行的条款。它的锁定行为没有违反合同。
(二)案件的焦点
案件的焦点是网络服务提供商和游戏用户之间的协议合同中服务提供商的合同责任网络服务提供商可以终止合同,并且对违反合同概不负责。网络信息服务合同是网络服务提供商和用户之间基于承诺和报价的合同。在信息技术和Internet服务高度发展的时代,这是一种新型的合同,从而产生了一种新型的服务关系。根据中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合同终止时,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也将终止。由于中国没有关于虚拟财产纠纷的法律,因此这种服务关系适用于合同法中相应的法律关系。经营者和经营者应享有各自的权利,并按照合同履行相应的义务。然而,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游戏用户陈违反协议并购买了远远超出正常设备属性的游戏设备,为了维持网络环境的公平性,运营商锁定了用户的帐户。此行为不是违反合同,并且合同是基于双方之间的合同协议而终止的。
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服务提供者不承担违反合同的责任。用户只能期待无法使用的设备,并且无法获得以现金换取的虚拟财产。具有应有的价值和意义,它也给游戏用户造成了损失。因此,如何在网络虚拟世界中确保服务提供商的权利和游戏用户虚拟财产的保护已成为当今社会值得探讨的问题。
在现实生活中,处理和解决与虚拟财产有关的纠纷的基础是网络服务提供商与游戏用户之间的合同协议以及合同法理论,再结合网络服务提供商的游戏规则适用法律。这也反映了适用于我国法律的规则:有依法办事的法律;根据惯例,没有法律;根据法理,没有实践。由于处理纠纷的依据是某种法律理论,实际上,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讨论不同的法律理论,因此指导我们解决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纠纷的依据缺乏权威。 ①
(1)网络虚拟财产权的定义
一些学者指出,网络虚拟财产的广义意义财产的定义是指“虚拟网络本身和网络上存在的财产电磁记录,这是一种新型的数字财产,可以使用现有指标来衡量其价值。” ②在不同的时代,财产一词具有不同的法律定义和法律内涵,其扩展随着时代和历史的发展而扩展。本文认为,虚拟财产是客观存在的,尤其是在在线交易过程中。虚拟财产交易本质上是电子商务网络交易的本质。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是用户与作为合法主体的网络服务提供商之间的交易。关系。因此,我们应该充分肯定网络虚拟产权。
(2)在这种情况下,对服务提供商和用户权益的保护进行了分析
在这种情况下,陈的游戏设备被网络服务提供商锁定,因此通过金钱购买的实际游戏设备无法使用并且被抛在后面。关于陈对网络游戏公司的诉讼,判决中驳回了陈的主张。很明显,Chen违反了在线游戏的协议和规则,并且服务提供商免于锁定其虚拟财产的责任。但是,就虚拟财产的产权而言,当陈某有权处罚其虚拟财产时,仅使用合同法的有关内容来确定用户的违约行为。在在线交易中,很明显,用户玩家处于弱势地位,但是为了确保游戏环境的公平性,服务提供商必须限制用户的行为。因此,必须给用户和服务提供者之间的法律关系适当的合理救济。虚拟财产具有交换价值,这取决于其稀缺性。 ③用户之间的虚拟财产交换和流通是基于实物货币的,这需要实法来加以保护。为了确保游戏环境的公平性,服务提供商需要受到法律的明确限制和保护,以确保游戏环境的公平性。因此,本文对保护服务提供者和用户权益的法律制度建设有以下看法:
1.限制对虚拟财产流通的合法获取。
国家保护公民的个人财产,以维护社会关系的稳定。因此,在网络环境中,为了维护网络的虚拟属性,维护用户与服务提供商之间虚拟关系的稳定性,维护方面也受到限制。特别是为了游戏环境的公平,法律不可避免地限制了虚拟财产的流通。采取法律手段,有效渠道保护网络服务提供商和用户的合法权益。
2,加强对网络环境的监督和监管
网络的虚拟性质决定了网络环境中的虚拟关系不是持久的,虚拟财产的风险,服务提供商的措手不及将影响网络环境的公平性和稳定性。因此,加强对网络环境的监督和监督,发挥法律制裁作用,是维护网络环境公平性的有效手段。良好的网络环境还可以间接维护服务提供商和用户之间的稳定和谐关系。影响很大。